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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乃科:电商税收政策应鼓励创业就业
来源:华西都市报 发布时间:2014年03月06日 08:37 作者:

  随着互联网时代的到来,电子商务给建立在传统经济贸易方式基础上的国内税收制度带来前所未有的冲击。对此,浙江省侨联副主席陈乃科表示,给予电子商务宽松的政策环境,实属必需。

  一组数据见证飞速发展的中国电子商务:

  2013年11月11日,淘宝天猫一天的销售额达到350亿,相当于9月份中国日均社会零售总额的一半。

  2013年,中国网络购物市场交易规模达到 1.85 万亿元,增长42.0%。

  2013年,商务部监测的3000家重点零售企业中,网络购物销售增长31.9%,增速分别比百货店、超市和专业店高出21.6、23.6和24.4个百分点。

  陈乃科代表认为,零售环节税收规模小、征税成本高,生产制造环节是税源的大头,一般商业零售毛利润也就是10%左右,应抓大放小。税收征管的第一个环节先要把生产环节管住,那么大部分税源就管住了。以浙江省为例,2012年浙江个体户数量占到总体纳税人数量的66%,但个体户的税收比重仅占总税收的2.36%,比重占的很低,但是消耗了大量的税务机关资源和精力。电商平台只是零售环节,毛利率低;生产、出厂环节大部分税收已完全纳入征管体系。

  中国社科院财经战略研究院税收研究室主任张斌认为,中国现阶段电子商务领域占主导地位的是B2B,网络零售交易额仅占电子商务交易额的16%左右。而在网络零售交易中,B2C模式下企业利用网络实现的销售已经纳入了税务机关的征管范围。C2C交易平台中大量的小微企业和个人,处在创业初期阶段,如何制订符合中国现阶段国情和有利于电子商务发展的税收政策,是需要认真研究的重要问题。

  据资料显示,淘宝网上95%的商户月度成交额在2万元人民币的征税起征点以下,而有规模(月成交额高于10万元)的卖家,大部分都已注册为企业法人,入驻天猫商城,通过了天猫商城非常严格的入驻资质审查门槛,提供营业执照与税务登记证,接受国家的工商与税务登记的严格监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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