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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税试点满两年

    1月27日,房产税在上海、重庆试点满两年。业内人士分析指出,试点已初见成效,但整体评价还需要进一步的数据公布,是否进一步扩大也未定。

    直接征税是社会的重要转型

    房产税破题与楼市调控关系密切,但经过一轮轮讨论,官方、专家、业内人士基本形成共识,楼市调控是综合调控,房产税只是手段之一,而作为财产税,房产税调节收入分配功能目前更加被重视。但是,究竟该“怎么征税”?

    在中国目前以间接税为主的税制格局中,税务部门征税方式大部分是代扣代缴,也就是“提前扣税”,而作为一个真正意义上的直接税,房产税则需要“上门征税”,需要从纳税人手中要钱,这对征税方式来讲是一场质变。

    近些年,无论是住房信息联网步伐的加快,还是税务部门房地产评估技术的成熟,都为征收房产税逐步解除了技术障碍。但正如一些业内人士所说的,技术只是时间和操作问题,重要的是如何让纳税人不去抵触交税,一旦“上门征税”,纳税人就会更加在乎“我的税到底去干什么。”

    “怎么征税是相对简单的问题,关键是要解答为什么要征税?”毕马威华中区税务主管合伙人卢奕指出,“房产税的支出要明确,要让纳税人可以清楚地知道、感受到,才会主动交税,这从根本上需要进一步推进预算公开,提高公共服务水平,逐渐解决其中不透明、不合理的部分。”卢奕说。

    “从国际经验看,从间接税为主到直接税为主的税制转变过程,也是政府转变职能的过程,对经济、社会都是一次重要的转型。”华生指出。

    房产税改革应有更广的视野

    1.4%,这是目前房产税在中国总体税制中所占的比重,是一个名副其实的小税种,但其承载的社会热点却是一系列的,它涉及房地产制度、预算制度、收入分配制度等目前已逐渐上路但仍须获得实质性突破的重要改革领域。

    虽然试点已经取得初步效果,但税收规模十分有限,业内人士对此看法不一。财政部财科所所长贾康曾撰文指出,在上海、重庆这样的发达地区搞房产税试点,最重要的任务不是筹集收入,而是意在调节市场,影响人们的住房消费,并为省以下财税体制改革提供配套。

    在房产税试点的两年中,关于这一改革的相关讨论不断引发,尤其是征收房产税是否会对房价一剑封喉。对此,毕马威华中区税务主管合伙人卢奕认为:“不主张用税收去调节短期行为,楼市出现的过热问题应该从供给、加快保障房、金融、税收等多角度去综合解决,税收是严肃的,要有持续性,应该是长期执行的。”

    那么,试点两年后房产税是否会进一步扩大?一些业内人士指出,这一问题仍是悬念,但从目前传递出的信息看,房产税改革应被放置在房地产税制整体改革框架中,涉及一系列环环相扣的综合改革。

    (据新华社北京1月27日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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