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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老旧机动车淘汰更新方案顺延两年至2014年

新政接力受好评 呼吁政策常态化 

本报记者 李海楠
  北京市环保局12月25日对外宣布,决定顺延自2011年8月1日起至2012年12月31日止实施的老旧机动车淘汰更新方案两年至2014年,同时还发布了《关于进一步促进本市老旧机动车淘汰更新方案(2013—2014年)》(以下简称《方案》)。其中,《方案》将报废车辆车均补助由原来的4500元提高到6500元,并将报废补助车辆使用年限由 “6至8年及8年以上”调整为“6至10年及10年以上”,旨在促进车主更新积极性,并将更多机动车纳入补助范围。
  此举实现补贴新政接力的同时,也让车市原本因担心补贴政策到期出现赶搭政策末班车,扎堆办理车辆报废、外迁手续申领补贴的热潮瞬间退烧。接受中国经济时报记者采访的相关经销商和车主更对新政顺延且大幅提高补贴力度表示认可。
  汽车行业资深分析师、中国汽车流通协会常务理事贾新光也于12月25日对中国经济时报记者表示,当前政策取得的成效以及国家淘汰黄标车的分摊指标都决定了政策顺延的必要性。他呼吁,长远来看,应该通过政策让一切有关老旧机动车淘汰更新的行为成为市场行为,而非简单通过提高补贴标准激发消费者的积极性,否则很难为继。
  加大补贴力度 侧重新能源汽车
  2011年7月,为进一步促进老旧机动车淘汰更新,不断改善首都空气质量,北京市决定自2011年8月1日至2012年12月31日期间实施老旧机动车淘汰更新方案。其实施方式为,对淘汰老旧机动车车主给予政府补助,引导汽车生产企业对淘汰老旧机动车并更换新车的车主给予企业奖励。
  作为对当前政策的延续,本次《方案》依旧规定,采取以政府补贴和市场机制相结合的方式推动老旧机动车淘汰更新。同时明确,在京国家机关、北京市各级党政机关和各级财政供养的车辆,以及摩托车和低速载货机动车的淘汰,不享受政府补贴。
  与目前的政策相比,除补贴力度和惠及机动车范围有所升级和扩大外,本次《方案》较原有政策的主要区别值得注意:
  一是以国III及以前老旧机动车为淘汰重点,推进更多老旧机动车加速淘汰;二是提高了报废车辆政府补助标准,报废车均补助由原4500元提高至6500元,并将报废补助车辆使用年限相应由6至8年及8年以上调整为6至10年及10年以上;三是放宽了企业奖励幅度,吸引更多热销及经济型车型参与;四是加大了对换购新能源车的奖励力度,在与现有国家及本市新能源车补贴政策并行的基础上,新能源车辆的企业奖励标准可不受《方案》建议标准限制,由汽车生产企业自行确定,从而加大了对换购新能源车的奖励力度,引导车主选购新能源车。
  赶搭末班车 密集扎堆办过户“退烧”
  进入12月份以来,随着现行老旧机动车淘汰更新政策行将到期,经销商普遍呼吁车主尽可能在12月上旬办理相关手续,以确保在履行10余天程序周期后能够获得补贴;车主更是走遍二手车市场、拆解厂,找寻代办业务,只为尽快将手里的老旧车辆报废、外迁,以便及时申领政府补贴。
  一股 “赶搭政策末班车集中申领补贴”的热烈戏码也就此在京城寒冷的冬天上演。本报记者也于12月24日走访了京城部分经销商和车主,一探事态进展情况。
  “我从月初到15号,每天都在网上发帖,呼吁车主一定要在本月上半月进行相关置换手续办理。”北京亚运村汽车交易市场某品牌经销商唐越告诉本报记者,置换报废或者外迁手续需要一定办理时间,很有可能会产生手续办理超过本月31号,国家拒发置换补贴的情况。
  “现在要想再办理报废或者外迁手续,进行新车置换申领补贴,肯定没戏。”唐越解释,因为赶在这个月办理的车太多了,据说申请已经排到了明年1月份。
  为证实这一说法,本报记者拨通了 “北京市老旧机动车淘汰更新管理信息系统”客服人员的电话。得知记者询问相关申领补贴手续事宜,客服人员称:“只要确保车辆外迁档案日期在12月31日之前,然后在本系统填写申请信息,就可以顺利申领补贴。”
  “由于申领数量众多,市政府已发通知将申请办理业务延长至2013年1月底。”该客服人员提醒记者:“您要是想申请补贴,一定要尽快,统计显示现在的申请预约已经到了明年1月21号了。”
  一位代办二手车过户业务的经销商张云告诉本报记者,本月15号以前他接到老旧机动车外迁代办的单子已经达到了108张,现在手里还有10几张没办完。“今天等着接外迁档案,要是没问题,这10几张应该全能办完。”张云给记者提供了一位急于办理手续的车主张先生的电话,他们约好25日见面取档案。
  按照约定,12月25日上午,张云将顺利办好的手续档案一并交给了张先生。“太谢谢了,没想到这么急还能办完,真是不容易。”张先生难掩喜悦心情,他告诉本记者,这下可以顺利拿到政府补贴了。
  然而,25日当天下午,北京市环保局“顺延新政”的消息一出,本报记者就接到了张先生的电话。“这下可惨了,不仅少补贴了2000块钱,再加上企业奖励,可能补贴差距上万元。”张先生遗憾地表示:“原本上午还拿在手里的烫手山芋急于脱手,下午就变成了宝。”
  据记者了解,按照《方案》规定,凡是于12月31日前转出北京市或报废的老旧机动车,补助标准仍然按照目前的标准执行,相关手续办理截止日期为2013年1月31日,逾期将不予办理。
  国家及地方相关政策应常态化
  12月25日,对于新政顺延落地以及当前车市出现的扎堆办理过户领取补贴的现象,汽车行业资深分析师、中国汽车流通协会常务理事贾新光在接受本报记者采访时直言,汽车经过一定年限使用后,环保性会变差,也成为污染物排放的主要来源。然而,新车的排放标准是越来越高,因此,淘汰更新老旧机动车是项长期任务,也决定了政策应该更加侧重长期性、稳定性。
  “环保部明确规定了‘十二五’期间全国淘汰黄标车的任务,北京也有着相应的分摊指标,这就决定了政策势必会顺延执行。”贾新光说。据记者了解,按照淘汰黄标车的分摊指标,北京市在“十二五”期间将淘汰70万辆老旧机动车,以持续改善北京空气质量。其中,今年前三季度,由于现行老旧机动车淘汰更新方案的实施,北京市共淘汰老旧机动车27.4万辆,超额完成全年淘汰15万辆老旧机动车的任务。
  业界普遍认为,随着淘汰更新奖励措施政策顺延,北京市也将尽早超额实现“十二五”期间的淘汰目标。此外,在贾新光看来,虽然对淘汰更新老旧机动车给予奖励无可厚非,且成效显著值得肯定,但将老旧机动车外迁显然不尽合理。
  “外迁老旧车辆只是转移了污染,而非杜绝了污染。”贾新光告诉本报记者,当前,很多周边省份已经对北京市年限较长的老旧机动车外迁封闭了通道。本次《方案》明显提升对报废车辆的奖励力度也对外传递了国家希望通过对老旧车辆进行拆解实现车辆的淘汰和更新。
  贾新光认为,从当前民众扎堆办理手续领取补贴的现象不难看出,补贴奖励措施的确发挥了很大成效。但从长远来看,单纯依靠补贴措施势必加大政府财政压力,因此,应该从产业及市场政策引导上下功夫。
  “要想办法通过政策措施让老旧机动车零配件的回收再利用发展成为有利可图的行业,让车企及拆解企业主动回收;同时,车企也会自发奖励吸引消费者主动置换、回收老旧车辆。”贾新光说。通过政策让一切成为市场行为,而非简单通过提高补贴标准激发消费者的积极性,否则难以为继。
  据记者了解,当前我国有关对老旧机动车废旧零部件修复和再利用的政策尚处于缺失和禁止状态。贾新光坦言,这还需要很多配套政策一并实施,涉及强制报废和拆解企业的产业政策放开;同时也需要国家和地方相互协调,分国家和地方两个层面共同推进,即在国家对整个老旧机动车报废更新形成框架性政策的前提下,地方出台具体实施细则,让政策常态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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