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景芝 国标芝香【纪念收藏酒】发行公告来源:全景网络 | 发布时间:2012年11月05日 16:52 | 作者:
景芝·国标芝香【纪念收藏酒】在上海国际酒业交易中心发行公告 发行人:山东景芝酒业股份有限公司 承销人:大乾同(上海)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发行场所:上海国际酒业交易中心 相关方声明 本发行公告的目的仅为向公众提供有关本次发售的情况,发行公告同时刊载在上海国际酒业交易中心(以下简称交易中心)官方网站。客户在作出认购之前,请仔细阅读本发行公告全文。发行人及承销人承诺本发行公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发行公告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连带的法律责任。 景芝 国标芝香【纪念收藏酒】由发行人在上海国际酒业交易中心发行。发行人有义务遵照酒品发行协议约定在发行场所发行酒品;如发行人未能履约,则发行人承担相关责任。 特别提示 山东景芝酒业股份有限公司根据《上海国际酒业交易中心交易规则》、《上海国际酒业交易中心会员管理办法》和国家法律法规等相关规定在上海国际酒业交易中心公开发售景芝 国标芝香【纪念收藏酒】。大乾同(上海)投资发展有限公司作为本次发行承销人,与山东景芝酒业股份有限公司共同进行了产品设计,并依据上海国际酒业交易中心相关流程规定,向上海国际酒业交易中心提出发行申请。该发行活动还包括议价、发审会、申购、上市等内容。 一、概述 1、根据《上海国际酒业交易中心会员管理办法》,2012年9月,山东景芝酒业股份有限公司向交易中心提交了会员申请资料,经过交易中心审核通过,获得了发行会员资质;2012年8月,大乾同(上海)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向交易中心提交了会员申请资料,经过交易中心审核通过,获得了承销会员资质。 根据《上海国际酒业交易中心交易规则》,发行人与承销人签订了《承销协议》,双方共同向交易中心提交《酒品发行申请表》和酒品发行审核的其他准备材料。 2012年10月9日,交易中心组织了景芝 国标芝香【纪念收藏酒】发行审核会议(简称发审会)。经发审会综合评定:该酒品“具有色泽微黄,清亮透明,芝麻香突出,幽雅纯正,醇厚绵长,香味谐调,回味悠长,有空杯留香特征,芝麻香风格典型。”经本次发行审核委员会7位评委一致决议,通过本次发行审核。 交易中心定于2012年11月6日公开发行“景芝 国标芝香【纪念收藏酒】”。 2、本次发售对象为国内外对高端白酒酒品感兴趣的社会公众。 3、网上发行重要事项
本公告仅对本次发售的有关事宜进行说明,对本次发售的产品不构成购买建议。更多信息请客户密切关注上海国际酒业交易中心官方网站相关信息。 二、客户申购流程 第一步:个人持身份证(机构或法人持营业执照、机构代码证、开户许可证、税务登记证正本等银行规定的相关资料)前往结算银行开立资金账户,并办理网上银行业务; 第二步:登录“上海国际酒业交易中心”官方网站******“在线开户”系统,按步骤填写资料。 客户既可以在上海国际酒业交易中心官方网站******“在线开户”系统自助开户,也可以在经纪会员处开户。 第三步:客户持相关开户资料至结算银行或通过网上银行,办理银商转账业务。 第四步:客户开通银商转账后,登录上海国际酒业交易中心官方网站下载交易软件,凭交易账户代码、交易密码即可参与酒品申购和交易。 三、费 用
*自起始提货日起,发行人山东景芝酒业股份有限公司对本次发行酒品投保期为1年,保单参见上海国际酒业交易中心官方网站。 四、交货期与交货保障 本次酒品的起始提货日为2013年1月15日,自起始提货日起,客户可自由提货。在此之前,发行人在公开发行前办理了标的额为人民币27,499,725元的中国工商银行履约保函(保函有效期至2013年10月31日),发行货款处于冻结状态。自2013年1月15日起,发行人山东景芝酒业股份有限公司对酒品投保1年。 文档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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