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热关注
■本报记者 童彤
备受社会关注的“节假日高速路免费”的猜测终于尘埃落定。
中国政府网8月2日发布了《国务院关于批转交通运输部等部门重大节假日免收小型客车通行费实施方案的通知》,同意交通运输部、国家发改委、财政部、监察部、国务院纠风办制定的《重大节假日免收小型客车通行费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
按照《方案》要求,凡遇春节、清明节、劳动节、国庆节等四个国家法定节假日(包括连休日),从假日首日零点开始到假日最后一日二十四点止,对行驶于收费公路的7座(含)以下载客车辆,准予免费通行。各地机场高速公路是否实行免费通行,需由各省(区、市)人民政府决定。
实际上,公众有关节假日公路免费通行的呼声已经持续多年,在今年春节期间,河北、山东、内蒙古、陕西、河南、吉林、宁夏等多个省区的收费公路在部分时段实行免费通行政策,便受到社会的好评。
近年来,随着经济社会快速发展以及城乡一体化进程加快,高速公路相较建设之初肩负的“快速”功能属性逐渐被淡化,尤其是在全国东部地区,大部分于上世纪九十年代建成的高速公路,由于受到人口分布密集、人员流动性强以及经济发展需求迫切等因素影响,拥堵现象屡见不鲜。
每逢重大节假日期间,因出行车辆集中,收费高速公路更加拥挤不堪,由此也引起公众关于“高速路不高速,是否应停止收费”的呼吁,继而衍生出对 “高速收费者责任和高速交费者权利”的讨论。
公众普遍认为,高速路乱收费、频繁拥堵、道路维护不及时等现象都因高速公路收费方未尽职所致;交费方在高速路付费通行,却出现较普通路段更为拥堵的状况。
本次《方案》提出在重大节假日对特定对象免收通行费的做法,被公认为将进一步提升收费公路通行效率和服务水平,同时利好公众快捷出行。在记者看来,重大节假日对小客车免收高速通行费利弊仍存。
对于利。第一,对拥有一定经济基础的中国有车族而言,在长假期间免费通行高速路,无疑会带动自驾旅游;进而推进假日经济和内需拉动政策的实施,这对旅游及相关产业的利好不可估量,潜在经济规模十分巨大。第二,收费公路节假日免费通行,反而会缓解拥堵,比如广东曾在“黄金周”期间对高速公路实施间歇性免费放行,车队“排长龙”现象因此消失。
不过,社会也存疑虑。第一,假日高速路免费通行将造成高速公路运营管理方收入减少,同时造成税收减少。交通运输部科学研究院交通财政与金融研究所常务副所长胡方俊曾测算,重大节假日期间,一个省的收费公路的收费额在3000万至5000万元,几个重大节假日加在一起大约6亿元,全国近200亿元。第二,与“免费通行减少拥堵”的观点截然相反,有人认为,对于人口密集且出行率较高的高速公路路段,在收取费用期间拥堵现象就已常见,一旦节假日期间免费放行,势必导致超负荷运行,必将加剧拥堵现象。
高速公路免费放行的实施效果如何,可谓仁者见仁智者见智,究竟利弊得失如何?待《方案》执行后便见分晓。但有一点,让利于民,减少出行费用,善莫大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