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国土资源部和住房城乡建设部联合下发《关于进一步严格房地产用地管理巩固房地产市场调控成果的紧急通知》,要求坚持房地产市场调控不放松,密切配合做好各项工作,不断巩固调控成果,坚决防止房价反弹。并强调各地要严格执行房地产市场调控政策,不得擅自调整放松要求。已放松的,要立即纠正。
随着房地产调控时间的延续,前期政策效果逐步被市场消化,今年5月份以来,无论是房地产量价走势或是市场预期,都出现了明显的逆转迹象。根据国统局数据,6月份70个大中城市中,有25个城市新建商品住房价格环比出现上涨,特别是北京、上海等一线城市,与今年年初相比,6月的月成交量和成交总额都呈现出倍数增长。而近期一线城市的土地市场同样明显回暖,北京等城市“地王”再现。在此背景下,国土部和住建部联合下发通知,再次向市场传递了决策层坚持楼市调控不动摇的决心,意在为当前市场回暖的预期降温。
不过就具体内容而言,此次下发的《紧急通知》并没有太多的新意,比较值得关注的是要求“对预判成交价创历史总价最高,或单价最高,或溢价率超过50%的房地产用地,包括商服、住宅或商住综合,要及时调整出让方案,采用‘限房价、竞地价’或配建保障房、公共设施等办法出让土地”,较此前“土地溢价超过了50%需备案”的制度有所收紧,但除此之外,通知更多地还是强调要严格执行现有政策。
从较为悲观的角度看,决策层在房地产市场情况有所改变的情况下,依旧沿用边际效应明显减弱的前期政策,是否意味着楼市调控的后备弹药已然告罄了呢?而即使从乐观的角度看,决策层进一步强调要严格执行现有政策,显示出有关部门依然对既有政策的有效性保持信心,认为只要在执行层面上不放松,房地产行业的走势依然在可控范围之内。但决策层以紧急通知的形式要求各地方政府不得擅自调整放松要求,本身就显示出如今楼市博弈的激烈,也足见当前楼市调控之艰难。
笔者认为,要保证楼市调控的顺利进行,继续严格执行既有政策是必须的,而要保证地方政府能够做到这一点,或许需要更多明确的制度。令人遗憾的是,在此次通知中,国土部并没有给出什么具体的问责措施,仅表示“从7月开始,国土资源部将对保障性安居工程用地和普通商品住房用地供应实行月度指导,对落实情况较差的将予以公开通报,年底对各省(区、市)进行目标责任考核”,以及“对不及时上报、错报、漏报或瞒报的,国土资源部将予以通报或约谈”,这种不痛不痒的“问责”能否真正起到应有的引导作用,着实要打一个问号?更重要的是,随着调控的深入,调控措施从短期抑制需求向长期改善结构的转变势在必行,毕竟以行政手段直接干预供求关系的做法并非长久之策。笔者希望,有关部门在关注既有楼市调控政策效果的同时,应加快研究并建立起与居民收入水平相符的多层次住房保障体系,使房地产行业能够更为健康稳定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