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来源: |
金融投资报 |
发布时间: |
2012年07月05日 09:0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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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保险业的结构调整和发展模式转型,保险公司势必改变现有的“大而全”“小而全”的经营方式。
一份《关于进一步规范保险中介市场准入的通知》近日下发至各地保监局。
业内人士认为,监管层今年来密集发布保险中介政令,传递出强烈的改革信号:保险业“产销分离”时代已经到来,保险中介市场规范化、专业化、国际化的未来发展道路正日渐明晰。
保险产销分离或成趋势
“监管层密集发布保险中介政令,传递出保险业产销分离的改革信号,未来保险中介行业将逐步呈现集团化、专业化的发展趋势。”重庆工商大学保险系主任谭湘渝教授认为,保险代理机构规模小而弱,不便于实现专业化规范经营,对行业整体发展不利。对比国外保险业发展成熟的市场可以发现,很多都已实行保险产销分离。具体来说,就是指保险公司把销售外包给以专业代理机构、经纪公司等为主体的保险中介机构,这种模式可以充分利用中介机构的渠道优势,帮助保险公司优化经营成本。以产销分离带动细化分工,重铸保险行业产业链,同时也增强了保险代理机构的抗风险能力。
保险业内人士透露,近年来,随着保险市场的快速发展,保险中介市场主体约有2000多家,一些矛盾和问题逐步显现。由于发展历程较短、基础薄弱,一些保险中介机构专业化程度低,风险管控能力弱,服务水平不高,不能满足广大保险消费者的需要,特别是保险兼业代理机构数量繁多、经营不规范,一批“小、散、乱、差”的机构急需向专业化规模化转型。
险企销售“外包”
事实上自2011年以来,保监会相继批准了信泰人寿出资2000万设立浙江联创保险销售公司,华泰财险出资1000万发起设立华泰保险销售(上海)公司,紫金财险出资5000万发起设立紫金保险销售公司,安邦财险和和谐健康保险出资5000万发起设立和谐保险销售公司,此外还有浙江浙商保险销售公司和北京易捷精诚企业管理中心出资200万元设立北京精诚联信保险销售公司,而浙商保险销售公司是由浙商财险在去年出资设立的保险销售公司。
险企发起设立保险销售公司,源于2010年9月份保监会下发的《关于改革完善保险营销员管理体制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该《意见》鼓励保险公司投资设立专属保险代理机构或保险销售公司,鼓励保险公司进行营销模式的创新来推动营销员改革。
某险企人士认为,随着今后保险业发展,保险公司将其营销交给销售公司或保险代理公司来做,保险公司只需要做好产品开发、核保、核赔、品牌等后援支持工作,而销售环节就相当于外包,保险公司员工只需要做好销售渠道的维护工作。
市场之争
据了解,保监会批复的保险销售公司业务范围实际上与保险代理公司的业务范围没有本质的区别,保险代理公司的运营模式很简单:代理保险销售保险产品,然后从中获得代理业务收入。保险代理公司的提成一般会高于保险公司营销员的提成。
某险企的寿先生在与记者交流时认为,目前保险市场还不成熟,保险销售公司的运营模式还有待进一步观察。据该人士介绍,寿险公司给业务员的业务提成一般为20%到30%左右,而保险公司给保险代理公司的业务提成一般在60%以上,普遍高于保险公司自己的业务员渠道。
如此一来,会引发很多问题,比如,目前一些设立保险销售公司的保险企业同时也拥有自己的营销员队伍。如果保险专属销售公司营销人员销售出去的产品提成与其母公司业务员销售同类产品的提成一样的话,那么对于营销员来说加盟保险公司和专属销售公司的区别不大。如果保险销售公司的业务提成按代理公司的提成来处理的话,势必会引起母公司的营销员流向销售公司。
来源:《金融投资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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