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来源: |
中国证券报 |
发布时间: |
2012年06月30日 10:38 |
作者: |
|
| |
加大对民间旅游投资的金融支持力度 记者29日从国家旅游局获悉,我国将向民间资本全方位开放旅游业,鼓励民间资本进入从风景名胜、海岛海洋旅游开发到旅游装备制造、旅游公共服务在内的所有旅游服务业链条。 国家旅游局称,鼓励民间资本依法采取多种形式合理开发各类地质、森林、风景名胜、水利、文物、城市公园、科教、工农业、湿地、海岛、海洋等旅游资源。支持民间资本组建专业化的旅游景区经营管理企业。 国家将向民间资本全面开放旅行服务业,支持民间资本兴办旅行社。鼓励民间资本利用新技术,发展旅游电子商务。落实好“允许旅行社参与政府采购和服务外包”的规定。向民间资本全面开放旅游饭店业、旅游购物餐饮娱乐等领域。 国家旅游局要求结合地方实际和需要,合理设置利益补偿机制。民间资本投资运营的旅游基础设施,享受同等收费减免政策。 国家旅游局要求清理和修改不利于旅游业向民间资本全方位开放的法规政策规定。制订有关旅游业发展的法规政策规定和规划,要充分听取并吸纳民营旅游企业的合理意见。为民间旅游投资提供基础设施和公共资金保障。加大对民间旅游投资的金融支持力度。(据新华社电)
|
| |
|
| |
|
| |
|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