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票是指一切单位和个人在购销商品、提供劳务或接受劳务、服务以及从事其他经营活动,所提供给对方的收付款的书面证明,是财务收支的法定凭证,是会计核算的原始依据,也是审计机关、税务机关执法检查的重要依据。
对于购车的消费来说,汽车经销商按照实际购车金额开具增值税发票,是消费者缴纳购置税及购买车辆保险的重要凭证,然而据记者了解,不按照实际购车金额开具发票已成为车市潜规则。
(文/李进)
购车发票打九折
2012年5月30日,上海市民陈先生在浦西某豪华车4S店购买了一辆德系轿车。购车合同价为44万元,但是4S店开具的增值税发票却只有39.8万元。
当时陈先生并未发现购车发票金额与实际金额不符。两天后,陈先生在整理购车相关单据时偶然发现发票金额比实际金额少了4.2万元。随后,陈先生找到该4S店咨询开票金额与实际金额不符的情况。销售人员表示由于财务人员操作失误,并称可以给陈先生重新补开4.2万元的发票。
陈先生想想,车已经买了,钱也交了,也就同意了销售员补开发票的做法。
但当陈先生拿到销售人员补开的4.2万元发票后却发现,该发票竟然是由某服务社开具的普通服务业发票,而发票项目也是变成了服务费。“只是买了辆车,怎么变成服务了呢?”陈先生越想越觉得,事情或许并非像销售员所说的财务人员操作失误那么简单。
陈先生与该品牌其他4S店销售人员了解后才发现,他所购买车型当时厂方正在降价促销,该车型在上海的最高售价为39.8万元,各4S店方面开具的发票不得高于该指导价。而陈先生在买车时,销售人员并未向其介绍该车正在促销的市场动态。
了解到事情真相之后,陈先生以消费欺诈为由向4S店方面提出了要求:1、按照44万元的实际金额开具购车发票;2、退还多收的4.2万元购车款的要求。对于陈先生的要求,目前4S店方面表示正在积极应对。
无独有偶,就在6月初,本报再次接到上海市民刘先生的投诉,其花费8万多元购买了经济型轿车,而4S店开具的购车发票比实际金额少了6000元。
不安实价开票成潜规则
对于上述两位消费者的投诉,沪上资深汽车经销商负责人马军(化名)认为,因为不向消费者告示实际售价而不按实际金额开具发票的行为比较少见,该经销商属于消费欺诈,属于独立事件;但出于厂方限价及合理避税等方面的原因,几乎任何一家汽车经销商都存在不按实际金额开具发票的情况。
据马军介绍,对于售价在10万元以下的车型来说,一般会低开3000-5000元而对于豪华车型来说,低开的金额一般不超过车价的5%。
“主要是经销商为了避税,10万元左右的车型,裸车利润不超过3000元。如果发票少开5000元,按照17%的增值税率计算,利润至少能增加800元。”马军向记者表示。
除了低开发票为避税之外,也有不少车型需要高开发票以应对厂方限价。
据马军介绍,为避免经销商之间的不正当价格战,几乎所有的汽车厂商都对经销商的让利幅度有所限制。厂方会为某款车型设置最低限价,经销商的开票金额不得低于该限价。在车市淡季时,经销商为了促销,往往会突破厂方的限价红线,为了避免厂家的限价处罚,只有在发票上做文章。“对于经销商的这种情况,厂方也是睁一只眼闭一只眼。”马军说道。
购车发票的高开与低开,消费者是否能够接受,全凭销售人员的一张嘴。
据马军介绍,经销商在高开发票时,解释起来会比较容易,“我们会将厂方的限价政策告知客户,并让客户亲自看看厂方的最低限价单,让其产生已经赚了便宜的心理。如果消费者还不接受,那么就告诉他,高开发票,车辆在办保险时,理赔的金额会多。”
而在低开发票时,经销商则往往会哭穷。理由大多是:“车价已经给你让了这么多了,经销商也要活啊,少开发票,我们就少交点税!再说,你发票金额低,交购置税时,可以少交好多呢!”
那么车辆不按实际金额开具发票,是否会对保险理赔和缴纳购置税产生影响呢?
据平安保险工作人员介绍,投保车辆商业保险时,客户只需告知车辆型号,车险计价系统就会自动跳出车价,所有商业险金额是按照系统报价而非消费者提供的购车发票金额。
而缴纳购置税时,税务部门同样按照系统报价来计算。据税务部门工作人员介绍,纳税人在境内购置车辆并办理纳税申报时,需提供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发票联和报税联)或有效凭证。购买自用或者进口自用车辆,纳税人申报的计税价格低于同类型应税车辆的最低计税价格,又无正当理由的,计税依据为最低计税价格。最低计税价格是指国家税务总局依据车辆生产企业提供的车辆价格信息并参照市场平均交易价格核定的车辆购置税计税价格。
为合理避税,消费者可要求经销商将裸车价与可能产生的车辆装潢及检测费用分开开具发票。消费者只要提供不低于最低计税价格的发票即可办理购置税申报。而发票作为日后维权和缴税的重要凭证,消费者应该要仔细核实并保存,保护自己的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