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来源: |
证券日报 |
发布时间: |
2012年05月30日 09:29 |
作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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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期,中国证监会、中国银监会、国资委、铁道部、交通运输部等多部委接连发布民间投资实施细则,支持民间投资的力度正在不断加大。据了解,近期还将会有若干部门发布民间投资实施细则。 中国人民大学中国经济改革与发展研究院常务副院长刘元春在接受《证券日报》记者采访时指出:“当前经济下行压力不断加大,稳增长需要稳定投资,稳定投资既需要重大项目的投资建设,同样也需要促进民间投资,为民间资本开辟更多投资途径,为稳增长做出一定贡献。” 事实上,国务院年初发布的《关于2012年深化经济体制改革重点工作的意见》要求,今年抓紧完善鼓励引导民间投资健康发展的配套措施和实施细则。鼓励民间资本进入铁路、市政、金融、能源、电信、教育、医疗等领域,鼓励、引导民间资本进行重组联合和参与国有企业改革。 银行业开放力度最大 近期,已发布的促进民间投资的相关文件中,银行业的民间投资突破较大。5月26日,中国银监会发布的《关于鼓励和引导民间资本进入银行业的实施意见》显示,为鼓励民间资本投资村镇银行,该意见调整了村镇银行主发起行的最低持股比例要求,由原来的不低于20%降低到15%。 国内不少专家认为,与此前发布的民间投资文件相比,此次银行业对于民间资本的进入有了实质性进展,并且取得了较大的突破。支持民间资本与其他资本按同等条件进入银行业,是银监会鼓励和引导民间资本进入银行业所释放的重要信号。村镇银行主发起行的最低持股比例由20%降到15%,显示了监管部门的灵活和审慎。 此外,银监会发布的意见明确,民营企业参与城市商业银行风险处置的,持股比例可适当放宽至20%以上;通过并购重组方式参与农村信用社和农村商业银行风险处置的,允许单个企业及其关联方阶段性持股比例超过20%。 据银监会统计,截至2011年底,在已批准组建的726家村镇银行股权结构中,民间资本占比超过82%。 业内专家表示,对民营企业来说,将有更多机会参与到城商行、农信社和农商行中来。民营企业将不只是参股,还有机会控股。而城商行、农信社和农商行也将进一步拓宽资金来源,推动其自身的改革发展。 证监会多政策促直接融资 另外值得一提的是,证监会也发布了《关于落实<国务院关于鼓励和引导民间投资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工作要点的通知》,该《通知》出台促进民营企业融资和规范发展、鼓励民间资本参股证券期货经营机构、为民营企业健康发展创造良好环境三大方面共15条具体措施,支持民间投资健康发展。 证监会发布的《通知》强调,积极支持符合条件的民营企业发行上市和再融资,支持民营企业债权融资,推出中小企业私募债券试点,提高债券融资效率,拓宽民营企业占主体的中小企业融资渠道。另外,将继续推进中关村公司股份转让试点工作,逐步扩大试点范围。抓紧做好统一监管的全国性场外交易市场筹建工作,为符合条件的非上市民营企业股权转让提供渠道和服务。 在鼓励民间资本参股证券期货经营机构方面,该《通知》表示,将采取以下四点措施:一是简化证券公司增资扩股等行政许可事项,便利民间资本参与证券公司增资扩股;二是支持民间资本通过增资入股、兼并重组等方式投资期货公司,支持符合条件的民营控股期货公司参与期货创新业务试点;三是鼓励和引导民营证券投资咨询机构、证券资信评级机构进一步增强资本实力;四是鼓励民间资本投资设立独立基金销售机构。 业内人士分析认为,证监会的细则意味着对民间资本进入券商和基金的审批进一步放松,这无疑将有利于行业的创新发展,民间资本也将分享行业发展的成果。 需给予民间投资话语权 当前,在稳增长大形势下,相关部门还会陆续有促进民间投资的实施细则和意见出台。刘元春表示,目前不少部门开放一些关键领域,但短期内不会取得立竿见影的效果,促进民间投资的政策趋“杠杆化”,但长期来看,这些政策将保障民间投资的利益,使得民间投资的地位不断提高。 他还认为,在解决民间投资进入关键领域的途径的同时,也应该增强民间资本进入关键领域之后的话语权,这将需要一个较长的推进过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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