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来源: |
上海证券报 |
发布时间: |
2012年05月16日 08:57 |
作者: |
秦菲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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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 秦菲菲 ○编辑 阮奇 记者15日获悉,国家发改委决定组织开展国家电子商务示范城市电子商务试点工作,将重点推进中央部门政策性试点和示范城市应用性试点。 国家发改委指出,目标推动电子商务的有关政策在局部地区取得突破性进展,网上信用、电子认证、在线支付和物流配送等支撑体系及相关基础设施基本满足电子商务的发展需求,电子商务在拓展国际国内两个市场、促进经济发展方式转变、方便百姓生活、改善民生、提高政府管理与服务能力等方面取得明显成效。 通知指出,中央部门政策性试点将重点支持中央有关部门依托国家电子商务示范城市,开展研究验证有关电子商务新政策的试点工作。 具体包括:网络(电子)发票应用试点、电子商务企业公共信息服务试点、电子商务支付基础平台试点、跨境贸易电子商务服务试点、电子商务诚信交易服务试点、电子商务诚信交易服务试点。 根据通知,示范城市应用性试点将鼓励示范城市组织开展电子商务应用性试点工作。主要包括:健全电子商务支撑体系、加强电子商务交易保障设施建设、积极培育电子商务服务、深化电子商务应用。 对于中央部门政策性试点,通知要求,为使相关政策研究更具有普适性,相关部门应结合我国各地文化差异、信息化水平和电子商务发展程度不同的现实情况,以及东、南、西、北、中的布局考虑,分别组织有关示范城市开展试点工作。每个部门选择不超过5个城市组织相关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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