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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障房质量不过关 责任人买单
来源 深圳商报 发布时间 2012年04月12日 10:31 作者 李秀瑜
 

  【深圳商报讯】(李秀瑜)保障房的建设质量一直是大家关注的焦点。记者昨日从市住房和建设局获悉,深圳将开展全市保障性安居工程质量监督执法检查,对违法违规行为,依法严肃处罚。另外,深圳将强化保障房的质量责任追究,质量不过关,责任主体将被追责。

  据悉,此次全市保障性安居工程质量监督执法检查的重点是抗震设防、地基基础和主体结构质量。本次检查分自查、执法检查及督查两个阶段进行,检查范围为全市在建所有保障性安居工程项目。

  检查的主要内容包括样板引路制度、保障性住房工程质量责任追究制度的实施情况;建设各方主体及有关人员资质和资格情况,工程质量主要管理人员履职情况;建设各方责任主体及工程质量检测等有关单位执行国家法律、法规和强制性标准的情况;质量保证体系和质量责任制建立及履行情况;建筑结构及抗震设防的勘察设计质量等。

  “工程实体质量情况是本次检查的重点,重点检查施工现场抗震设防、地基基础和主体结构质量,并对钢筋、水泥、实体混凝土强度、钢筋保护层厚度、构件截面尺寸等进行抽测。”市住建局的相关负责人介绍。

  保障房质量一直是大家关注的热点,按照计划,今年深圳计划新增筹建4万套保障房。如何进一步加强保障房建设质量监管?

  市住建局局长李荣强表示,“深圳将全面推行‘样板引路’制度。建设各方在保障性住房中全面实行‘样板引路’制度,推行实体施工质量标准化,以直观的实物样板作为施工作业及质量验收依据,加强渗漏、空鼓、裂缝等工程质量通病防治,提高建筑工程质量。”

  李荣强还告诉记者,深圳将创新保障性住房工程质量监管标准。目前,已经提高了保障性住房工程定点监督层级,加大了监督检查频率,要求每个项目至少半个月进行一次日常监督检查,每个季度进行一次专项检查,形成了定点监督与执法监督巡查相结合的监督模式。

  将强化保障性住房的质量责任追究。在落实保障性住房安全质量责任追究方面,深圳也是全国的试点城市之一,将通过强化质量责任追究制度,落实质量责任终身制,保证保障性住房出现质量问题有相应企业或个人为此“买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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