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景网>新闻频道>产经要闻
住建部要求按月公开保障房开工和建成情况
来源 第一财经日报 发布时间 2012年03月23日 09:24 作者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近日发出通知,要求各地做好2012年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工作,按月公开保障房开工和基本建成(竣工)情况,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通知要求,各省(区、市)住房城乡建设(住房保障)部门要尽快将年度建设任务目标落实到市县,并督促各市县尽快分解落实到具体建设项目。对具备改造条件的铁道、有色、黄金等行业棚户区,要统一纳入改造计划。要督促市县住房城乡建设(住房保障)部门积极协调有关部门,优化审批程序,提高工作效率,抓紧开展新开工项目的选址立项、规划、土地、施工手续办理等前期工作,落实各项建设条件,保证项目尽早开工建设;对季节性停工项目,要抓紧复工,加快建设进度。年度建设计划项目库作为各级、各部门督促检查的重要资料。
  规划布局方面,要结合实际,提高规划设计水平。加大配套基础设施投入,提高投资完成率,尽快形成有效供应;对配套基础设施投入压力大的地区,要在中央和省级补助资金的安排上给予倾斜。同时要确保质量安全处于受控状态,严格执行基本建设程序,完善相关手续。
  监管机制方面,住建部要求加强分配和运营管理。各省(区、市)住房城乡建设(住房保障)部门要督促市县,完善申请、审批、公示、轮候、复核制度,建立健全信息共享、部门联动的审查机制;完善经济适用住房、限价商品住房上市交易收益调节办法,合理确定收益分配比例;制定出台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加强建设、分配和运营管理;加强廉租住房和公共租赁住房租赁合同、经济适用住房等销售合同管理,规范配租、配售行为;探索建立物业管理新机制,规范物业服务,完善使用管理。要指导、督促市县住房城乡建设(住房保障)部门主动公开分配政策、分配程序、分配房源、分配对象、分配过程、分配结果等情况,主动接受社会监督,确保准入分配工作公开、公平、公正。
  此外,做好信息公开工作,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各省(区、市)住房城乡建设(住房保障)部门要于年度计划确定后20个工作日内,在当地政府网站公开本地区及所辖市(地、州、盟)年度建设计划,并按月公开开工和基本建成(竣工)情况。要督促市县住房城乡建设(住房保障)部门按照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公开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信息的通知》(建保[2011]64号)要求,及时公开当地年度建设计划、开工和竣工项目信息,并按月公开开工和基本建成(竣工)情况。各省(区、市)住房城乡建设(住房保障)部门要制定信息公开办法,做好信息公开组织实施工作。信息公开工作纳入各级、各部门督促检查的重点,作为各级政府和部门重点考核内容。
  住建部强调,部门应协调配合,做好统计管理工作。要扎实做好数据采集和汇总上报工作,确保上报数据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完善相关工作机制,抓好组织实施工作。积极发挥工会、行业、社区等各类组织的作用,扎实推进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和分配管理工作。要进一步完善监督检查机制,加大督促检查力度,强化建设、分配和管理各环节的监督检查。对监督检查和审计中发现的问题,要及时研究处理,限期整改。
  (新华社)
  
  
 
 
文档附件:
 

 我要发表评论 [点击查看网友评论]
会员代号: 用户密码: 匿名发表:
 
评论注意事项
 相关新闻
·住建部明确标准:保障房正式破土刨槽才算开工 (03-23 08:27)
·[快讯]住建部要求按月公开保障房开工和竣工情况 (03-22 22:02)
·住建部发布公租房设计方案 (03-22 15:11)
·住建部:未确定容积率等规划条件地块不得出让 (03-21 10:08)
·住建部:全国污水处理能力增速将放缓 (03-21 09:24)
·住建部:地块未确定容积率不得出让 (03-21 09:08)
·住建部出台《建设用地容积率管理办法》 (03-21 08:50)
·[快讯]住建部:未确定容积率等条件的地块不得出让 (03-20 19:50)
·住建部启动既有建筑节能改造 (03-20 08:35)
·[快讯]住建部官员:今年房地产投资或增长25%左右 (03-12 09:30)

频道要闻
全景网特色内容
 48小时博客热贴
 论坛精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