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来源: |
中国财经报 |
发布时间: |
2012年03月22日 15:42 |
作者: |
胡兆燕 |
| |
日前,新闻出版总署、国家版权局局长柳斌杰公开透露稿酬标准将调整:“原来定的稿费标准过去快20年了,这个标准很低。”中国文字著作权协会总干事张洪波也表示,“文著协已经接到相关上级部门的委托通知,即将开展调研,为科学合理制定新稿酬标准做准备。”据了解,现在通行的《出版文字作品报酬规定》是1999年颁布的,规定基本稿酬标准原创作品:每千字30元至100元。绝大多数纯文学杂志的稿酬依然在千字50元到80元之间徘徊。
难怪有网友评论说,这13年,什么都在涨,唯独稿酬不涨。中国的极低稿酬足以消灭10万个陀思妥耶夫斯基。
稿酬过低导致作品质量越来越差
近年来,走红的作家成富翁,但更多专业作家依然清贫。
作家的收入一般来自三个方面,收入多少依次是影视作品改编的版权费用;出版图书的稿酬或版税;作品发表的稿酬。
能经常让自己的小说改编成影视作品的作家都是大腕,像刘震云、海岩、莫言等,还有就是畅销书造就的文化富豪,如郭敬明、于丹、郑渊洁等,他们可以说是作家收入金字塔中的顶层。事实上,荣登“中国作家富豪榜”的作家,拿的都是版税稿酬。一位身处文化圈几十年的杂志社主任认为:“现在市场经济条件下,收入高低、是否出名,不在乎你写得好不好,而是要看市场能不能接受,要看你是不是与市场挂钩。”对于更多的专业作家来说,有媒体报道,“收入比民工还少,这不是危言耸听”。
呼吁提高稿费标准的呼声由来已久。专业作家陈村曾算过一笔账:作家一年写一部长篇,算是高产了。以每部小说印一万册,作家拿10%版税算,就是两万块,还要上税,落到手里一万多块钱,平均每个月一千多一点。“很惨,根本不可能养活自己。”据了解,现在各个省市都有“作家协会”,作协的专业作家享有国家公务员待遇,拿着固定的工资收入。但是至于他们还写不写东西,谁也不知道。早在2001年,北京作协曾与一批作家进行签约创作,但是仍然惹来了非议——“作家的劳动已有稿酬或版税作为回报,为何还要额外拿一份工资?”尽管作协的意愿是好的,但是这千把元的工资到底能否使作家就此安贫乐道,抵制各种诱惑,写出精品来,恐怕也是个疑问。
稿酬过低造成了作家数量的锐减,文学作品的质量也越来越差。随着经济地位的下降,“作家”不再是一个罩着光环的职业。到2011年,据行业内的统计,中国靠稿酬生存的自由撰稿人,已濒临灭绝,已不足千人。有人调侃说:中国的大熊猫总数还有1750多只呢。
稿酬制度亟待与国际接轨
中国的稿费标准是国家规定的,而且长期以来变化不大。建国60多年来,尽管作者的稿酬在制度上以及在实际的收入上存在着反复和变化,稿酬标准在数量上也是缓慢增加的,但稿酬的实际收入与作者的实际地位并非保持一致。
回顾一下20世纪30至40年代,作家的稿酬并不低。《鲁迅全集》有几处提到当时上海的稿费标准。鲁迅杂文稿酬是千字4-5元,约合现在人民币140-180元。最高可达千字15元,约合现在的人民币500元。著述的版税是15%至20%。一类作家资历深,名气大,除稿酬外还有出书的版税,还有其他的收入来源,如主编刊物的编辑费通常为100元,丛书编辑费通常为200元,月收入400元以上,相当于今人民币1.2万元以上,如鲁迅、茅盾、郁达夫等,他们都是作家中的佼佼者。
早在20世纪50年代,作家的稿酬也很高。当时职工的平均月薪只有40元左右(新币),而一部长篇小说却能得稿费数千元。就是万字左右的论文亦能得200元(合今2000元)。无论是老前辈丁玲还是初生牛犊刘绍棠,他们当时都属于“高薪阶层”。老舍、张恨水、艾青、吴祖光等文化人,都在50年代初用稿酬在北京买下了自家的四合院(价格大约都为一万多元新人民币)。
把中国的稿费与国外发达国家的稿费作一比较也能吓人一跳。美国全国发行刊物的稿费在每字0.75至2.00美元之间,折合成人民币,每千字的稿费为4800元到12800元,欧洲报刊每千字稿酬大多为四五百欧元,折算成人民币为四五千元,而中国国家级报刊的稿费为每千字100元人民币左右。
而现在,“写一个中篇都不够请人吃一顿饭。”这是去年凭借《天行者》获得第八届茅盾文学奖的作家刘醒龙在茅奖获奖作家发布会上的讲话。“调稿酬是当务之急,而光有标准,调到300-1000元每千字,经费不到位,也可能发不起稿费。稿费的多和少关系到文学的尊严,在本质上,是社会对于文学价值的认定。”他举例说,自己的稿子被某副刊刊发,寄给自己15元稿费,“我觉得这点稿费,很丑。”稿酬所得税起征点31年未调整。
毋庸置疑,维持了几十年的低稿酬制度,是导致文学原创滑坡的一个客观原因。每千字几十元的超低标准,让许多作家陷入了生存的尴尬。全国政协委员贺捷生在今年的两会上呼吁,希望有关部门尽快修订稿酬标准,给作家们体面的劳动回报。
除了稿酬多年未调整,稿酬所得税起征点目前仍为31年前的800元
全国政协委员、中国作协副主席陈建功提出,稿费个税起征点的提高,对于稳定作家队伍、繁荣文艺创作是十分必要的。全国政协委员、中国出版集团公司原总裁聂震宁提交《关于大幅度提高稿酬所得税起征点的建议》中说,建议国家有关部门尽快开展调研,大幅度提高稿酬所得税起征点。全国政协委员、国家税务总局原副局长许善达也表示,当今个税起征点已涨到3500元,作家稿税“800元起征,按照20%的税率进行征收”显得“落伍”。
就目前国内很多文艺作品原创力不够,90%的作品属于模仿或复制,众多创作者希望加快改革稿酬的现状。有关专家表示,在文化强国的建设中,稿酬改革缓慢已经成了众多阻碍文学创作和文化推广的因素之一,因此,不能让早已落后的稿酬制度再继续。
|
| |
|
| |
|
| |
|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