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来源: |
上海证券报 |
发布时间: |
2012年03月21日 09:00 |
作者: |
秦菲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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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 秦菲菲 ○编辑 阮奇 美国商务部19日作出终裁,认定中国输美钢制车轮存在倾销和补贴行为,这基本为美国针对此类产品征收反倾销和反补贴关税(“双反”)扫清了道路。 美国商务部裁定,中国钢制车轮的生产商或出口商在美国销售钢制车轮时存在倾销行为,倾销幅度从44.96%至193.54%不等。同时,还裁定中国输美的此类产品接受了25.66%至38.32%不等的补贴。 按照美方程序,除商务部外,贸易救济案还需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作出裁决。根据目前日程,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定于4月30日左右做出终裁。 美国商务部的数据显示,2011年美国从中国进口的钢制车轮总价值约为8420万美元,2010年约为8040万美元。 与此同时,美商务部对中国输美钢质高压气瓶反补贴案做出初裁补充裁定,认定初裁中未处理的国企优惠贷款、低价提供电力和提供养老金3个项目构成补贴,补贴税率共总计为1.87%。美国商务部将于4月30日做出本案反补贴终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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