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来源: |
第一财经日报 |
发布时间: |
2012年02月24日 09:43 |
作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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套用一句名言:出来混迟早是要还的。 从公司成立到申请IPO获通过,前后超过10年时间,乔丹体育虽自知商标存在潜在风险,但仍然心存侥幸,未能提前做好工作,要么取得飞人乔丹的授权,要么更名。上市前夕却遭遇飞来诉讼,进程必然受阻。 有观点认为,即使乔丹体育胜诉,此轮诉讼仍然对其品牌带来巨大打击,消费者信心挽回可能不是一朝一夕的事。 律师斯伟江 不知道,如果最后失去乔丹商标和字号后的乔丹体育公司,能否凭自己的真功夫维持其巨大的商业利益。或许,这就是说明品牌力量的最好例子。乔丹体育这样的行为,必须被制止。因为,它不仅仅侵犯迈克尔·乔丹的利益,还损害消费者的利益。 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专利商标事务所代理人王川 从消费者的角度而言,商标的功能是区别商品的来源。如果商标跟其他商标构成了近似,会让消费者误认为就是这个商标,或者构成其他误解,以为这个品牌跟被仿冒的商标有关联关系等。 微博网友 乔丹要起诉中国乔丹,所谓的养肥了,要上市了,就狠狠地宰一刀?是乔丹的主意,还是他的经济团队的主意?这位无数中国篮球爱好者心里的神,要向中国企业开刀了。我想,这是不明智的,也是中国企业不希望看到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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