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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不惯的声音
来源 汽车商业评论 发布时间 2012年02月13日 16:14 作者 夏欢
      我们总是低估了民企多年来无奈生存在夹缝中磨砺出的智慧和能力,对于当下的中国汽车公司,现在的困境可能是个机会,我们应该赞扬他们,提醒他们,而不是抨击他们

    业内近期传出的大众汽车密洽长城希望成立技术类合作公司的消息,前者希望在中国进一步开疆拓土。若从全球商业角度来看这个消息,出让一两个平台而非核心技术的转让,在中国打造一个新品牌,这似乎是个值得欢呼的主意。
  但我们必须清楚,大众不是来拯救中国汽车业的,它只是将自己之前形成的平台战略、如今已发展为模块化战略的发展思路进行最大化的应用,这实际上对中国本土汽车公司形成了进一步进攻。而且,大众仅是来中国掘金的跨国公司之一。
  本土汽车公司的生存环境愈发恶劣,舆论却似乎总是与它们希望得到鼓励的想法背道而驰。在发达国家,总是有一批成熟的媒体或行业分析师追随本地区、本国汽车公司的脚步,发出理性的鼓励或批评的声音,这其实也是衡量这个地区或国家汽车行业成熟的一个标准。
  而中国的业内人士中,其中不乏缺乏主见、人云亦云之人,就像当初吉利收购沃尔沃时很多人对吉利的置疑一样。我们姑且把这些人当作善意的不明真相者,因为随着本土汽车公司的成长,他们的观点也会随之改变,他们对中国汽车工业的负面影响还不是最严重的。不知是不是被当作工具,另一些人在评价汽车行业发生的一些事件时总是抱有成见,这才更为可怕。除了常见"捧杀",比如通用收回1%股权时认为上汽占了便宜的观点,还有一直唱衰认真做事的本土汽车公司的人。
  这些有企图的力量有时扮演了产业推手,但大多数时候阻碍了中国汽车产业的发展。遗憾的是,很多时候人们容易健忘,在与他们预测的判断相反之后,或噤声或不承认当初的判断。
  我们来看一则大众汽车最近的新闻。
  2012年11月24日,欧盟委员会宣布将再次就"大众法"向德国提出起诉,反对德国以法律的形式消除大众汽车被外国公司收购的可能性,因为"大众法"违反了欧盟自成立以来坚持的资本自由流动的原则。
  德国政府在1960年时为大众汽车专门拟定的一条法律,规定任何股东无论持有多少股份,其表决权都不能超过20%。而大众汽车总部所在地,下萨克森政府(Lower Saxon)持有20%股份和表决权,因此一直作为最大股东拥有绝对的话语权。
  2008年迫于压力,德国政府重新改写了这条法律。修改的"大众法"不再对股东拥有的表决权设限,但是却规定任何有关大众的重要决策都必须在超过80%表决权以上的股东一致同意的情况下才能够得到通过。而下萨克森政府仍旧拥有20%,也就是说即使将来有企业成为大众的第一大股东,但所有决定都要在下萨克森政府同意的情况下才能够在董事会上通过。
  近十年来,大众不断扩张自己的市场和品牌,收购多家欧洲车企,而德国仅凭这条法律就不允许大众汽车被其他车企收购,从根本上违反了资本主义市场经济的原则。但是德国政府至今对这条法律还是持坚持的态度,由此我们也能够看到他们对于属于自己的大众汽车有何等的疼爱。
  现在大众汽车在中国狂飙突进,政府没有办法遏制,最多则是让它把厂建设到新疆去,对于本土企业的保护基本上没有想法。中国本土的汽车公司面临着越来越大的压力,我们不想捧杀他们,但是也不能棒杀他们。一个尚在牙牙学语的小孩怎么可能让其马上就能够出口成章?
  我们总是低估了民企多年来无奈生存在夹缝中磨砺出的智慧和能力,对于当下的中国汽车公司,现在的困境可能是个机会,我们应该赞扬他们,提醒他们,而不是抨击他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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