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汽车三包规定再次征求意见预计年内出台
来源 上海证券报 发布时间 2012年01月18日 08:59 作者 宦璐
    ⊙记者 宦璐 ○编辑 阮奇 
  
  国家质检总局近日公布《家用汽车产品修理、更换、退货责任规定(第二次征求意见稿)》(下称“新汽车三包规定”)。相关负责人称,新汽车三包规定年内有望正式出台。
  国家质检总局法规司司长刘兆彬对媒体表示,各方在2011年下半年进行的立法听证会上提出了大量的意见建议,质检总局根据这些意见建议,对征求意见稿一些关键内容进行了修改,对修改后的内容再次公开征求意见,以促使汽车三包规定更加严谨和完善。据悉,2012年的最新意见稿有5方面改进,这些改进将更好地维护消费者权益。
  刘兆彬表示,汽车三包规定出台的条件和时机已经成熟,质检总局法规司在此次征求意见后,将对大家的意见进行整理和归纳,并尽快报请局委会讨论通过,预计年内能够正式出台。
  相对以往,新汽车三包规定首次明确:“本规定所称三包责任由销售者依法承担。销售者依照规定承担三包责任后,属于生产者的责任或者属于其他经营者的责任的,销售者有权向生产者、其他经营者追偿。”
  据悉,从国家质检总局第一次针对汽车三包规定公开征求意见的2004年至今,已经有7年多的时间了,其间经历了2011年9月份的第二次公开征求意见,和2011年10月26日的立法听证会。
  全国工商联汽车经销商商会相关负责人向记者表示,此举说明汽车“三包”出台已进入倒计时。三包规定的出台,将推动汽车行业的规范发展。
  他表示,三包政策将推动汽车消费从卖方市场进入买方市场,增强汽车厂家维护消费者利益的意识,促使中国的汽车产业走向健康持续的发展。同时,出台汽车“三包”的相关规定有利于提升汽车质量的整体水平,可促进中国汽车行业健康发展,是实现消费者和汽车生产厂商双赢的局面。
  目前来看,我国已成为世界第一大汽车消费国,国产汽车质与量的平衡发展成为消费者最突出的需求。多位业内人士称,最近一两年,国内外品牌此起彼伏的召回事件,已对汽车质与量的平衡敲响了警钟。相比6年前,汽车“三包”政策出台的时机已经成熟。6年前汽车还是奢侈品消费的范畴,现在汽车开始成为大众消费品,因此汽车“三包”政策出台很有必要,也是大势所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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