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来源: |
中国经济时报 |
发布时间: |
2011年12月30日 11:16 |
作者: |
王晓红;张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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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访湖南省政府副秘书长余爱国 ■本报记者 王晓红 张旌 2011年我国要完成1000万套保障房建设,其中湖南省保障性住房建设任务是44.72万套,总量居全国第五。已到年底,湖南省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完成情况到底怎样,主要面临哪些困难?2012年的工作目标又是什么?在新年来临之际,中国经济时报记者专访了湖南省政府副秘书长余爱国。 竣工率有望居全国第一 中国经济时报:住房是解决老百姓“住有所居”的民生大事,目前湖南省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情况怎样?2012年的工作目标是什么? 余爱国:我省从1998年即开展经济适用住房建设,2001年开始廉租住房建设,2007以来全面展开了各类保障性住房建设和棚户区改造。截至2010年底,我省通过住房和补贴解决了108万户城镇住房困难家庭的住房问题,住房保障覆盖面近10%。“十二五”全省计划投资1500亿元,新增保障性住房和各类棚户区改造住房160万套,力争到规划期末,全省城镇住房保障覆盖面达到20%以上。2011年10月底,全省保障性住房和各类棚户区改造新开工46.6万套,完成年度计划的106.8%;竣工率达到52%,而且有望在这一指标上居全国第一。另外2012年我省的工作目标是,开工建设保障性住房、棚户区改造住房38.77万套,竣工15.15万套,新增发放廉租住房补贴1万户。 中国经济时报:作为传统农业大省,湖南省在保障性住房建设过程中,面临的困难主要有哪些? 余爱国:可以说,湖南省保障性住房任务与湖南省经济发展水平并不适应。要说面临的最大困难,我认为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第一,规划、选址难到位。保障性安居工程是近年来下达的一个突击性任务,而很多地方的城市总体规划和土地利用规划早已获得国务院批准,保障性安居工程很难进入城市的总体规划,所以必然存在调规。另外就是保障性住房建设在选址上必须要有利于后续管理和就业、就读、就医等各方面需求,而不是简单满足于盖几栋房子,必须统筹安排,解决基础设施、配套服务建设等问题。 第二,资金筹措困难。“十二五”期间,我省计划新增保障性住房和棚户区改造160万套,约需资金1500亿。对财力在全国比较靠后而保障房规模在全国靠前的湖南省来说,资金配套压力大,资金筹措十分困难。 第三,准入退出动态管理和运营维护管理难度大。一是准入退出动态管理难,由于资格认定机制不健全,管理手段滞后,导致保障对象收入、财产和住房情况难以动态把握,退出难度大;二是保障住房运营维护管理难,目前关于运营管理的规定还不健全,措施不具体,对亟待明确的权属及交易管理、租金价格和管理、物业服务与收费等问题,未有明确的规定和具体操作办法,导致运营维护管理难。 多渠道筹措资金、房源 中国经济时报:作为欠发达省份,湖南省在财力有限的情况下,如何破解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资金瓶颈? 余爱国:目前湖南财力有限,仅仅依靠财政把这个事办好还是比较困难,这就要求我们多渠道筹措建设资金,多方面筹措房源。 一是加大政府投入。今年省财政安排补助资金15.6亿元,各市县财政预算安排资金17.11亿元。 二是强调各地政府要按规定的渠道和标准配套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资金,住房公积金增值收益在提取贷款风险准备金和管理费用后,全部用于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改变土地出让收入提取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资金的办法,从国家规定的不得低于土地出让净收益10%调整为不得低于土地出让总价款的5%,并实行分笔缴存、分账管理,确保提取到位。 三是积极搭建融资平台,成立省保障性安居工程投资有限公司。目前公司已经组建完毕,并已争取银行贷款授信425亿元。引导金融资本、民间资本、保险资金投入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省政府与国家开发银行签署了合作备忘录,为保障性住房融资300亿元。 另外就是坚持保障性住房建设与商品房开发相结合,凡挂牌出让的商品住房用地项目,按照项目总建筑面积的5%以上配建保障性住房;整合利用社会闲散房产资源,积极探索公共租赁住房新模式,以较少投资加快房源筹集;采取与企业改制、工业园区建设、旧城改造等结合的方式,引导政府、企业、个人共同出资,加快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推进租售并举、共有产权模式,让保障对象拥有部分或者全部产权,既满足群众购房要求,又加大资金回收力度。 建立公平分配及运营管理机制 中国经济时报:目前民众对保障性住房公平分配的问题十分关注。您也提到保障性住房准入退出动态管理和运营维护管理难度大,湖南在这方面进行了哪些探索? 余爱国:建立公平分配及运营管理机制,首先是要完善相关政策,明确管理办法和措施。我省先后出台了一系列政策文件,对廉租住房、经济适用住房、公共租赁住房等保障性住房的准入退出及运行维护管理作出了具体明确的规定。 二是要严格程序规定,规范准入管理。全省各市县分类确定了保障性住房的准入标准和条件,定期调整并向社会公布,同时,严格按照申请、审核、轮候、公示、分配的程序,加强准入管理。 三是要加强动态监测,加大退出执行力度。我们建立了湖南省保障性住房管理信息系统,已实现在建项目系统管理和网上公示。各地采取年度审核及日常不定期检查相结合的方式,加强对保障对象家庭住房和经济状况进行动态监测。对不再符合保障条件的,按规定退出。对在规定期限内未退出保障性住房的,通过提高租金等方式实现退出;对拒不退出的,将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四是创新机制,促进保障性住房可持续运转,重点是建立保障性住房维护的资金保障机制。明确从保障性住房租金收入、多方式经营收入及社会捐助的资金中提取一定比例或通过财政补助等方式,筹集保障性住房运营维护管理专项经费,实现保障性住房可持续建设和管理。并鼓励具有一定规模的保障性住房项目配建一定比例的经营用房,经营所得用于弥补保障性住房运营支出。采取社区管理、引导保障对象自我管理,以及通过服务外包、购买服务、社会化的物业管理等方式管理和运营保障性住房。比如有些廉租住房小区建立“党员活动室”和“爱心小屋”,发挥党员的先进模范作用,建立关爱帮扶机制,取得了很好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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