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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辆购置税过户转籍将取消
来源 中华工商时报 发布时间 2011年12月30日 10:53 作者 何雨欣;侯雪静
 

  【本报北京讯】为减轻纳税人办税负担,国家税务总局近日发布新的《车辆购置税征收管理办法》,明确从2012年1月1日起,取消车辆购置税过户、转籍、变更业务,调整实地验车范围。

  “原征管办法规定,车辆发生过户、转籍、变更等情况,车主到公安车管部门办理车辆变动手续后,也要到税务机关办理相应的车辆购置税过户、转籍、变更手续。新征管办法实施后,车主不用到税务机关办理相关手续。”税务总局相关负责人介绍。

  这位负责人说,根据原来征管办法,车辆购置税过户、转籍、变更业务办理程序复杂,涉及资料繁多。特别是车辆购置税转籍业务。取消这些业务,可以节省纳税人的时间、费用和精力,相应减轻纳税人的负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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