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来源: |
中国证券报 |
发布时间: |
2011年12月22日 09:47 |
作者: |
顾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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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记者顾鑫 业内消息称,当地时间12月19日,美国联邦巡回上诉法院就《GPX国际轮胎公司和河北兴茂轮胎有限公司诉美国政府案》做出判决:“反补贴法律对非市场经济国家不适用”,这意味着中国轮胎企业在美国反补贴案中“战胜”美商务部。 小耘律师事务所律师张毅在接受中国证券报记者采访时称,美国联邦巡回上诉法院判决并非终裁,美国商务部有90天的时间决定是否上诉至最高法院。 据了解,反倾销调查适用于非市场经济国家,反补贴调查适用于市场经济国家,对中国的双反属于双重惩罚税率。有业内人士认为,如果告赢,中国工程轮胎出口可能迎来喘息的机会。不过张毅表示,即使美国取消反补贴措施,也仍有可能提起反倾销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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