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来源: |
第一财经日报 |
发布时间: |
2011年12月02日 09:5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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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日前发布公告,宣布从12月1日起上调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限额,公积金贷款最高将可贷45万元。 新规定明确,合肥市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最高限额调整如下:借款人及配偶均按规定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的,最高贷款额度调整至45万元;借款人单方按规定缴存住房公积金的,最高贷款额度调整至35万元。 合肥市此前执行的公积金贷款政策规定,借款人及配偶均按规定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的,最高贷款额度为35万元;借款人单方按规定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的,最高贷款额度为25万元。 业内人士表示,由于公积金贷款利率比商业贷款低,购房者贷款一般首选公积金,但此前由于贷款额度较低,使用受到限制。本次贷款上限的提高对于普通购房者来说是一大利好,一定程度上也将对楼市成交起到刺激作用。(新华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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