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来源: |
深圳特区报 |
发布时间: |
2011年11月15日 13:4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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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价格监督检查与反垄断局相关负责人14日宣布,山东潍坊顺通医药有限公司和潍坊市华新医药贸易有限公司非法控制抗高血压药复方利血平原料药,哄抬价格、牟取暴利,被没收非法所得和罚款逾700万元。 1 签订协议,独家代理原料药 据了解,复方利血平是列入国家基本药物目录的抗高血压药,每片零售价格仅为0.07—0.08元,全国目前有1000多万高血压患者长期依赖此药,而且主要是中低收入群体,每年的消费量约为80亿—90亿片。复方利血平的主要原料为盐酸异丙嗪,目前我国仅有辽宁省东港市宏达制药有限公司和丹东医创药业有限责任公司两家企业生产。 经发改委反垄断司查实,2011年6月9日,山东省顺通与辽宁省宏达,山东省华新与辽宁医创分别签订产品代理销售协议书,垄断了盐酸异丙嗪在国内的全部销量。签订的协议书内容包括:两家公司分别独家代理销售这两家盐酸异丙嗪生产企业所生产的盐酸异丙嗪原料;明确约定这两家盐酸异丙嗪的生产企业没有经过山东两家公司的授权不得向第三方发货。 据了解,上述两家山东公司事实上为关联企业,其中一家公司实际控制生产经营的负责人为另一家公司的副总经理。这两家公司与两家生产企业分别签订的产品销售代理协议书“内容完全一样”。 2 控制货源,原料售价“三级跳” 常州制药厂、亚宝药液、中诺药业、新华制药是我国生产复方利血平的最大四家企业,市场份额占全国75%以上,由于有以上协议,这四家公司无法从原渠道买到盐酸异丙嗪。发改委称,山东顺通、山东华新控制原料药货源以后,立刻将销售价格由每公斤不足200元提高到300元—1350元不等。山东两家企业与这四家企业协商,表示可以提供盐酸异丙嗪,但四家企业必须先将复方利血平的价格从1.3元/瓶提升到5元/瓶—6元/瓶。另有企业透露,两家公司在要约中甚至还提出了每公斤2600元的高价。 由于无法承受价格的“三级跳”,多家复方利血平生产企业无法承受,不得不在2011年7月全面停产,据透露,已经停产的这些企业生产的复方利血平占到市场六成到七成的份额。目前仅靠库存向医疗机构维持供货,造成了市场供应紧张的局面,一些基层医院已经开始控制开药量。 国家发改委价格监督检查与反垄断局局长许昆林说,如果原料药的价格涨到每公斤2600元,意味着每片药的零售价格要提高0.4元。而且由于抗高血压药的特性,消费者一旦用药后,是不能停药的。 发改委相关负责人表示,山东顺通和山东华新两公司的违法行为情节严重,性质恶劣,依据《反垄断法》的规定,责令上述两公司立即停止违法行为,解决与盐酸异丙嗪生产企业签订的销售协议;对山东顺通没收违法所得并处罚款合计687.7万元,对山东华新没收违法所得并处罚款15.26万元。 发改委相关负责人强调,经营者应该严格遵守《反垄断法》、《价格法》等法律法规,不得滥用垄断地位,实施价格垄断行为,排除、限制竞争,哄抬价格、牟取暴利,损害消费者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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