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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洋开采“拦路虎”:技术屏障还是管理壁垒?
来源 第一财经日报 发布时间 2011年10月18日 08:44 作者 徐沛宇
    英国石油公司“深水地平线”钻井平台发生爆炸并导致原油泄漏后,美国政府将墨西哥湾海面500英尺(约合150米)以下的深海石油开采暂停了6个月。在我国海洋石油开采多次发生安全事故之际,相关企业和政府机构却对深海石油开采仍抱有巨大的雄心壮志。
  工信部装备工业司船舶处处长由淑敏日前透露,工信部已编制完成《海洋工程装备业中长期发展规划》,未来十年将重点突破深海装备的关键技术。
  我国在深海开发技术方面才刚起步,目前主要是进行的是浅海石油开采。2010年中海油海上油气年产量首次突破5000万吨油气当量,比2005年翻了一倍;随后,进军深海的计划便加快了实施步伐。
  快速扩张的同时也给安全生产留下了不小的隐患。在浅海石油开采仍然事故频出的情况下,我国将如何面对深海?以我国目前海洋石油开采的技术设备和管理水平,能否胜任难度更高的深海石油开采呢?
  中国海洋石油总公司能源经济研究院首席能源研究员陈卫东认为,海上石油开采是非常复杂的技术,目前尚没有一个国家或公司可以完全独揽所有的技术,也没有哪项技术可以包揽开采几十年。对于渤海溢油这种此前从未发生过的突发事故,企业只能不断提高技术标准来应对开发过程中可能出现的风险。
  山东大学威海分校海洋学院王亚民副教授说,我国海域的海洋石油开采有很大部分都是中海油与国际石油公司合作进行开采的,也就是说现在所使用的技术设备都是世界先进水平。但是,安全事故却接二连三地发生,表明中海油在管理上存在很大的漏洞。要开采更多的海洋石油,提高管理水平必不可少。
  除了技术和管理上的问题,我国相关法规的制定和执行都存在问题。中华全国律师协会环境资源能源专业委员会委员夏军律师表示,早年相关部门要求进行海洋石油开采的企业对其开采行为购买保险,但是绝大多数海上油气开采在实际执行中都没有或者很少购买保险,企业总是抱着侥幸心理。
  “未来要加大力度督促相关法规得到严格执行。”夏军说,而且应该根据海洋石油开采的长远规划,相应地制定更完善的法政法规和行业标准,这样才能强化海洋石油开发的安全规程,减少再次发生类似事故的可能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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