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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15家房企偷漏税887万元
来源 第一财经日报 发布时间 2011年09月01日 08:36 作者 马纪朝
    房地产作为暴利行业、支柱产业的“面目”已为公众熟知。但《第一财经日报》采访时发现,作为占河南省整体税收20%以上比重的房地产行业,却存在重大偷税漏税问题。
  8月29日,河南省审计厅发布《河南省100家房地产开发企业2010年度税费征管情况审计调查》结果显示,其中有15家接受抽查的房地产企业通过采取隐瞒收入、预收房款和价外费用挂账、售房款抵欠工程款等方式,不如实申报纳税,共少缴税费887.02万元。
  而包括郑州等10地市在内的河南省地税部门,又通过人为调节税款入库进度,致使13625.77万元税款至今未能入库。
  河南省审计厅的调查结果显示,截至2010年底,河南共有房地产在建项目1973个,共有房地产注册企业11564家。以此推算,即使上述数万家企业中仅有十分之一存在偷漏税问题,被偷漏掉的税收也将高达68358万元。
  河南省审计厅一位参与此次调查的官员告诉记者,该省部分房地产企业为了达到偷税避税的目的,采取了花样繁多的招数。
  而其中最典型的便是“高价低报”。河南省审计厅审计发现,该省一家总部位于郑州市金水区的房地产公司,向税务部门报告的36套房屋的合同销售价格最高也不过4801元/平方米,最低仅673元/平方米,而同期由郑州市房管局提供的数据显示,2010年该区的商品住宅(含经济适用房)均价便高达5610元/平方米。即使按照5610元核定,这家房地产公司仅此一项,便少缴税费62.48万元。
  上述官员同时指出,造成部分房地产企业肆意偷漏税的另一个重要原因,是当地税务部门的监管不到位造成的。其中16家房地产企业就漏交预征土地增值税2292.13万元。
  但万科企业集团董事局主席王石却对房地产税费问题提出了不同的看法。此前,王石出席搜狐财经年会时曾坦言,目前房地产行业的各种税费“还是过重”,名目繁多的土地增值税、城镇土地使用税、耕地占用税、房产税、契税、营业税、城市建设维护费、教育附加费等税种,甚至已经占到年度销售收入的17%左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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