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景网>新闻频道>产经要闻
成交价格不得低备案价15%
来源 深圳商报 发布时间 2011年08月19日 10:16 作者 王海荣;莞讯
    【深圳商报东莞讯】(驻东莞记者王海荣通讯员莞讯)针对当地房地产市场中部分开发商采取“高价备案低价销售”的办法,规避“一房一价”备案政策的监管,东莞市物价局日前联合该市住建局、房管局,联合发布了《商品房销售价格备案管理补充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规定当地所有销售价格已备案的新建商品房,其实际成交价不得低于备案价的15%,违者其网上销售系统将被自动锁定。
  东莞市自5月16日起实施“一房一价”备案政策以来,要求当地在2011年1月1日前已办理销售手续,且仍在销售的商品住房项目,必须在销售现场按照一套一标的方式进行明码标价。此外,开发商还需要将这个公示价格备案到当地物价部门。但这个政策执行以来,就有部分开发商通过“报高定价”的方式钻空子。该政策也被人指责为“一边是开发商高报低卖,一边是政策形同虚设”。
  
 
 
文档附件:
 

 我要发表评论 [点击查看网友评论]
会员代号: 用户密码: 匿名发表:
 
评论注意事项
 相关新闻
·东莞至少符合两条限购标准 (08-18 11:13)
·东莞企业再“求生” (08-18 07:35)
·全国私募基地遍地开花 东莞私募能否崛起 (08-08 10:15)
·东莞惠州限购态度不明朗 投资客涌入迅速推高房价 (07-28 08:06)
·东莞33万平方米居住用地流拍 (07-27 08:15)
·东莞两企业倒闭折射中小企业困局 (07-22 06:09)
·东莞计划解决困难归侨看病难 (07-21 08:56)
·东莞“正名” (07-14 07:08)
·与过去“割席绝交”东莞小镇制衣厂的转型故事 (07-13 08:12)
·东莞:违规别墅群29户业主副科以上干部或其亲属 (06-22 07:55)

频道要闻
全景网特色内容
 48小时博客热贴
 论坛精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