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施时间超过10年的《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即将重修,住建部近日就《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管理规定(修订征求意见稿)》(简称《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根据《意见稿》,各级房企资质认定条件大幅提高,同时,房企如果存在囤地、捂盘、哄抬房价等行为可被吊销资质。
门槛提升促规范在《意见稿》中,虽然仍然采用了四个资质等级,但与2000年的版本相比,前三个级别的注册资本大幅增加,其中一级资质的注册资本要求从5000万元以上提高至2亿元以上;二级资质从2000万元以上提高至1亿元以上;三级资质则从800万元以上提高到5000万元以上。上海城市房地产估价有限公司的邵明浩认为,在房价飞涨的背景下,只有提高准入门槛才能更有效也保障开发商的资质。同时,根据《意见稿》的规定,一级资质房地产开发企业承担房地产开发项目的建设规模不受限制。二级资质及二级资质以下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可以承担建筑面积30万平方米以下的开发建设项目。这意味着一些开发商通过设立项目公司来开发项目的成本将大幅提升,能有效规范相关的开发行为。
中国工商联房地产商会会长聂梅生则表示,据上月统计数据看,开发商的自有资金率由宽松时期的20%上升至60%,而融资成本由7%-8%上升至15%-16%,显著增加了开发商的压力,不少中小开发商已经举步维艰。《意见稿》一旦实施,对中小房地产企业是雪上加霜。如果不通过降价销售以价换量,就会面临资金链断裂企业崩盘的风险。
不过,也有业内人士表示,四级资质100万元的注册资金仍然过低,在目前的市场上,即使一些三线城市,单套房值也已经超过50万元。同时,提高注册资本还能使小规模社会资金流离开房地产市场,从而在一定程度上挤压房地产泡沫。四级资质的低准入门槛,会对这一作用的发挥产生阻碍。
处罚力度引热议在《意见稿》中,最受市场关注的无疑是“发生囤积土地、擅自变更容积率、捂盘惜售、哄抬房价及其他严重违法开发行为,经有关行政主管部门查实的,有权限的县级以上房地产开发主管部门可视情节轻重作出降低资质等级或吊销资质证书处理,并可处以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的罚款”这一条款。
邵明浩认为,有关吊销资质证书的规定是值得肯定的,之前对于开发商的处罚往往停留在行政层面,而《意见稿》以法律的形势予以规范,能够保证未来房地产政策的长期化、稳定性。不过,对于“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的罚款”,无论普通百姓还是业内人士,大多认为处罚力度太轻。市民高小姐就表示:“在北上广深等一线城市,每平方米3万元的房子司空见惯,罚款3万元根本无关痛痒。而且,这是不是意味着交了3万元之后,开发商就能够名正言顺哄抬房价了呢?”。
业内人士认为,在通过经济手段处罚开发商哄抬房价的行为时,应该在没收违法所得的前提下,根据房屋销售价格,按一定比例对开发商进行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