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来源: |
汽车007周报 |
发布时间: |
2011年08月03日 15:34 |
作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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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 当汽车进入百姓家时,人们烦恼也随之增加。部分消费者在购买和维修汽车时,其合法权益不同程度受到侵害,汽车消费领域的投诉已成为新的消费投诉热点。 姚某购买才半年的车,行驶途中突然熄了火,经查发现是“发动机曲轴断裂”。此前就因“方向有问题”更换了方向机,而且还存在减震器漏油、换挡难,空调缺少后出风口等质量问题。因此,姚某要求退、换车。 “新车就换压缩机,4S店隐瞒真相”是陈某的购车遭遇。5月底,陈某在4S店以12.95万元的价格购买了一款轿车,第二天使用时就发现空调不制冷。4S店检查后告知不制冷原因是没有加氟和压缩机固定螺帽有点松。而陈某悄悄向维修工了解到,却是空调压缩机坏了并进行了更换。得知真相已被消费者知晓,4S店才被迫承认更换了空调压缩机这一事实。 消保委专家表示,部分经销商因不诚信经营引起的纠纷,主要体现在三个环节:一是汽车销售环节。有的经销商虚假宣传、虚假承诺、随意或变相加价提车、不按合同约定时间交车、不按合同约定的配置或颜色交车、将低配置的车冒充高配置的车出售、将加装配置车冒充原厂车出售、提供的加装配置以次充好、把有问题的车当成好车出售、把维修过的车当成新车出售、强制保险、订金退还难,有的质保期内“爽约”竟让消费者买单。 二是交车环节。有的经销商不及时提供发票、出具的票据不规范、提供合格证不及时、合格证与汽车编码不一致、合格证未及时上网等,导致消费者不能顺利办理产权登记、保险等相关手续。有的经销商还提供假临牌,导致消费者开车上路被处罚。 三是售后维修环节。有部分4S店提供维修不及时、以责任不明或无配件为由推诿维修、配件以次充好、夸大故障、以赢利为目的过度维修、维修费用与定损差额大、不履行免费保养承诺等。 这些现象主要原因是目前我国尚未出台汽车“三包”等法规,政府相关职能部门执法缺少依据。由于汽车技术含量和专业化程度高,消费者与商家信息严重不对称,消费者处于弱势被动地位,导致消费者权益屡屡受到侵害。建议尽快出台汽车消费领域的法律法规及“三包”规定,设立汽车消费专业维权机构,做到汽车消费维权工作的专业化,解决汽车消费纠纷鉴定难、责任认定难、消费者维权难等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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