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来源: |
深圳特区报 |
发布时间: |
2011年07月20日 10:04 |
作者: |
吴德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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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昨日获悉,从8月1日起,中国与哥斯达黎加签署的《自由贸易区协定》开始实施,手机等深圳优势出口产品凭检验检疫部门签发的“中哥自贸区优惠原产地证书”,即可享受哥斯达黎加的零关税待遇。 根据《协定》,中哥两国将对各自90%以上的贸易产品分类、分阶段实施关税减让至零关税,其中超过6成的第一类产品在《协定》实施后立即实施零关税,第二至四类产品的进口关税分别在《协定》生效的5年、10年、15年内分阶段降至零。 哥斯达黎加已成为中国在中美洲地区的重要贸易伙伴,中国是哥斯达黎加的全球第二大贸易伙伴,仅次美国。据了解,2010年中哥双边货物进出口额为12.6亿美元。其中,中方向哥方出口额9.9亿美元,同比增长37.7%,占哥斯达黎加进口总额的7.1%,中方出口产品主要有机电产品、机械设备、鞋类制品、纺织品和运输设备。深圳较具产业规模、具有出口优势的手机、首饰等产品在协定实施后,进军哥方市场将享受零关税待遇。 据透露,作为中哥自贸区优惠原产地证书的签发机构,深圳检验检疫局已作好充分准备为相关企业服务。该局相关负责人透露,已在该局办理过中国——东盟等自贸区优惠原产地证书注册的企业,即可直接申请中哥自由贸易区优惠原产地证书,尚未注册的,可登录深圳检验检疫局网站(www.szciq.gov.cn)查询详情,进行网上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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