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来源: |
新闻晨报 |
发布时间: |
2011年06月15日 10:33 |
作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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晨报讯 昨天下午,交通部、财政部、国家发改委等五部委联合下发《关于开展清理公路收费等专项通知》,决定从6月20日起,将在全国范围内开展为期一年的收费公路专项清理工作,切实解决收费公路违规设站、超期收费等突出问题。专项清理将分调查摸底、自查自纠、检查复核和总结完善四个阶段,至2012年5月31日结束。《通知》明确了七项公路收费内容,强调已还清建设贷款的政府收费公路立即停止收费。超期收费公路,要调整已批准的收费期限,使累计的收费期限总和符合有关规定。因特殊情况难以按期调整的,由省级政府提出明确处理意见和时限要求上报。 交通运输部部长李盛霖在昨天下午召开的电视电话会议上透露,坚决撤销收费期满的收费项目,取消间距不符合规定的收费站(点),纠正各种违规收费行为。 对违法设置或到期仍然违规收费的收费公路项目及收费站(点),要立即停止收费、撤销站点。 对有违规行为的收费公路及收费站(点),要立即纠正并停止违规行为。 对收费公路项目边施工边通车收取通行费、未交工验收或交工验收不合格收取通行费的,要立即停止收费,并按照相关规定进行清理整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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