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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试点推行二手房交易服务平台
来源 中国证券报 发布时间 2011年06月09日 07:21 作者 刘德炳
    买卖二手房时屡被黑中介宰的情况有望被杜绝,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8日宣布,7月1日,由官方搭建的北京市存量房交易服务平台将在海淀区率先试点,向居民提供二手房买卖服务,运行成熟后在全市推行。

  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相关负责人介绍,近年来关于存量房交易环节的投诉络绎不绝,少数不法中介机构公布虚假房源信息、冒充个人骗取房源,损害了消费者合法权益、扰乱了市场秩序。近日,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财政局、中国人民银行营业管理部联合印发《关于开展存量房交易服务平台试点工作的通知》,要求按照“试点先行、逐步推进”的工作思路,探索建立官方服务平台,北京市海淀区率先展开试点。

  “服务平台”将提供有效房源信息,政府部门提供房源核验服务。试点期间,海淀区属地范围内房屋所有权人自行出售房屋时,可选择是否通过“服务平台”发布房源信息;委托经纪机构出售的,“服务平台”将自动发布房源信息。在房源信息发布期间,如该房源出现完成网签、限制权利状况、权利状况发生变更等情形的,系统将自动终止信息发布,保障双方权益不受侵害。为便于交易各方查询到有效的房源信息,拟上市房源都将先在区县房屋行政管理部门完成房源核验后,才可以在“服务平台”发布和办理网签手续。

  为确保存量房交易资金安全交割,“服务平台”提供存量房自有交易资金监管服务:买卖双方自行达成交易的,可协商是否通过监管账户划转自有交易资金;通过房地产经纪机构成交的,须通过政府部门开设的监管账户划转存量房自有交易资金。此外,同一套房屋只能委托一家房地产经纪机构申请核验,这将有效预防虚假房源、中间商吃差价等问题。

  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相关负责人表示,今后将加强对违反相关规定的经纪机构及人员的查处,情节严重的暂停网签,并向社会公示;造成重大社会影响的,依法取消经纪机构资质或人员资格。(刘德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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