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遏电煤乱涨价 发改委要求煤企“多吃的吐出来”
来源 每日经济新闻 发布时间 2011年06月01日 09:02 作者 徐沛宇
      电价终于上调,但“趁火打劫”的煤企,将面临发改委的处罚。

    “我们已经成立调查组,专门了解情况。”5月31日,发改委一位相关负责人对《每日经济新闻》记者表示。

    5月30日,发改委上调15省市的销售电价;与此同时,发改委指出,为防止煤炭企业借电价上调涨价,对已发现擅自涨价的企业,发改委已经要求相关企业将涨价所得清退给火电企业,一旦被发现有不清退的现象,除了企业被罚之外,还将内部通报批评。

    发改委上述负责人进一步表示,“如有电煤企业此后故技重施,将会加重处罚力度。”

华中电监局抢先调查

    业内人士预计,随着夏季用电高峰来临,电价上调一般会带动煤价上涨。甚至有分析指出,此次电价每度涨了2分钱,只要煤价再涨40元/吨,这一次电价调整就会被“吃掉了”。

    为了抑制电煤“变相涨价”,《每日经济新闻》记者获悉,电监会已经提前介入调查,其中华中电监局就启动了预警调查。

    根据主管部门安排,5月上旬华中电监局在湖北、江西两省选取了两家百万千瓦以上装机的火电企业开展调研。结果显示,2011年发电企业经营普遍亏损,且有超过上年亏损总额的趋势。

    纳入此次调查的火电企业煤炭价格,主要面临四个方面的主要问题:一是重点煤炭合同签约量减少、兑现率下降,市场煤量增加;二是市场煤炭价格涨幅较大;三是部分重点煤矿采取调低合同热值、变重点合同为交易合同、降低煤炭发运热值等方式变相涨价;四是煤炭兑现率依靠发电企业支付代理费给第三方来保证。

涨价煤企要受罚

    发改委多次下发通知,要求2011年重点合同电煤要保持2010年水平不变,不准变相涨价。“对于拒不服从、我行我素的煤炭企业,将勒令这些企业退回相关多收款项,还要缴纳相应罚款。”发改委在相关文件中指出。

    据记者了解,合同电煤价格由国家发改委定价,合同双方不得随意调价。但现实情况是,合同兑现率偏低,没兑现的电煤随着合同到期而作废,大量合同煤最终却变成了市场煤。

    某电力公司相关负责人道出了其中缘由:“煤矿为了赚取高额利润,让未兑现的电煤流入市场,以高于重点合同价格进行买卖。煤矿的这一行为实际上是变相涨价。”

    中国能源研究会副理事长周大地认为,要提高电煤合同履约率,关键是要完善电煤订购机制,让电煤合同有更强的约束性。只要电煤合同对双方的权利义务有严格的要求,电煤合同的履约率就有望提高。

    海通证券发表研究报告称,目前电煤市场化定价占比至少在50%以上,且控制在地方政府直属的煤炭集团手中,所以发改委的煤炭限价令往往效果不佳,在夏季用煤高峰时尤其如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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