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酝酿一年之久后,前年接管医药流通行业管理职责的商务部于5月5日正式发布了我国首个药品流通行业专项规划——《全国药品流通行业发展规划纲要(2011—2015年)》(以下简称《纲要》)。
“方向性的文件,大致符合市场前期预测。”交银国际医药研究员吴斌略带失望地说,《纲要》并没有让人眼前一亮,“没有太多具体措施,提高行业集中度的措施也比较空泛。”
“经过了行业调研、多方征求意见、多次修改才得以定稿。”在中投顾问医药行业研究员郭凡礼看来,医药流通的改革牵涉到多个部委之间的利益博弈。
记者了解到,因为职能划分的原因,医院药房的药品消费并没有列入此次规划涉及到的药品流通环节。
“占据药品消费大头的公立医院的改革如果不跟进的话,药品流通的改革将大打折扣。”对此,业内人士指出,《纲要》只是一个开始,要想达到预期目标,必须加快各个方面的配套改革。
上海医药商业行业协会常务副会长曹伟荣告诉本报记者,药品流通行业的发展,必须和医疗卫生体制的改革以及流通行业管理体制的改革同步推进,这才是行业改革和发展的根本之道。
首个规划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药品流通从计划分配体制转向市场化经营体制,行业市场规模持续扩大,发展水平逐步提升。
来自中国医药商业协会的数据显示,截至2009年底,全国共有药品批发企业1.3万多家;药品零售连锁企业2149家,下辖门店13.5万多家,零售单体药店25.3万多家。2009年,全国药品批发企业销售总额达到5684亿元,2000年至2009年,年均增长15%;零售企业销售总额1487亿元,年均增长20%。
然而,与行业快速发展极不相称的是行业监管的薄弱与行业规划的缺失。
《纲要》出台前,仅有1999年国家经贸委出台了《深化医药流通体制改革的指导意见》。然而,受《药品管理法》的掣肘,当时在药品流通行业具有革命性的政策在具体执行中效果并不好。
期间,药品流通行业由国家医药管理局、卫生部、国家经贸委等多个管理部门,但是一直没有行业规划出台。
直到2009年6月,中央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正式明确商务部为药品流通行业主管部门,负责研究拟定药品流通行业发展规划、政策和相关标准,推进药品流通行业结构调整,指导药品流通企业改革,推动现代药品流通方式的发展。
商务部接手后便积极推动行业规划的制定。去年5月份公布征求意见讨论材料,10月披露征求意见稿,经过一年多的时间,《纲要》问世。
作为我国第一部有关医药流通行业的专项规划,《纲要》直指行业集中度的提升。
商务部披露的数据显示,我国药品批发前三强仅占全国销售总额的20%,零售前三强仅占全国销售总额的20%,零售前三强仅占全国药品零售市场销售总额的5.6%,行业平均费用率高达7%左右,行业集中度和流通效率远低于发达国家水平。
相关数据显示,美国药品销售额占世界药品市场份额的40%,但美国药品批发企业总共仅有75家,最大的三家企业占据国内市场份额的90%以上。德国最大的三家药品批发企业占全国市场份额的60%—70%。
“我们想通过政策引导,鼓励药品流通企业通过兼并、收购、资产重组等方式做大做强,提高行业的集中度。”商务部市场秩序司副司长温再兴表示。
专注于医药行业的医信横通咨询公司总经理马宝琳在接受本报记者采访时表示,《纲要》的出台,给医药流通的改革定了调子、定了方向、定了指标、定了时间,会大大加速纯粹市场行为下的流通业整合。
《纲要》提出的目标是要到2015年,形成1—3家年销售额过千亿元的全国性大型医药商业集团,20家年销售额过百亿元的区域性药品流通企业;药品批发百强企业年销售额占药品批发总额85%以上。
“医药批发领域集中度提高的目标是比较容易实现的。”吴斌说,目前国内前三及大多省份的前三都是国有企业,在政府的主导下进行一些兼并收购,达到设定的目标并不难。
吴斌表示,国药控股去年的商业收入为671亿元,将成为第一家销售收入过千亿元的医药商业企业,目前省级并购、全国布局已经基本完成。而上海医药和华润医药将是进入“千亿集团”剩余两家的候选。
然而,在综合配套的全方位对等体系尚未有效建立健全的情景下,药品流通行业持续健康发展的达成仍面临诸多历史难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