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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病种付费制度“落地”
来源 上海证券报 发布时间 2011年05月04日 08:45 作者 宦璐
    ⊙记者 宦璐 ○编辑 艾家静 
  
  进入5月,成都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在成都市二级及以上市医保定点医院住院治疗阑尾炎等10种疾病,将首次实行按病种定额付费。
  事实上,自5月1日起,北京、成都、河南等地区都将开始实行按病种付费的定价方式改革。6月开始,安徽省安庆市等地的新农合住院按病种付费试点工作也将全面启动,治疗包括非穿孔性急性阑尾炎、短暂性脑缺血、宫颈癌等病种,将被“明码标价”。
  据成都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相关人士介绍,实行病种定额付费后,个人平均自付比例为23.5%,最低仅为12%,将切实降低参保人员住院医疗负担。
  今年4月8日,发改委、卫生部下发了《关于开展按病种收费方式改革试点有关问题的通知》,启动了全国范围的按病种收费方式改革。以做阑尾切除手术为例,在二级医院治疗的付费定额标准是3400元。其中,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支付2380元,大病医疗互助补充保险资金支付220元,个人仅需支付800元。
  记者了解到,目前民营医院也纷纷跨入到单病种收费的大潮中来。据爱尔眼科的相关人士介绍,去年以来,该医院对白内障手术就采取了单病种收费的模式,“采取这种结算方式,对没进入医保体系的民营医院来说,是一种可控的结算方式,不仅能帮助其与公立医院竞争,也促使民营医院更快地被纳入到医保体系中来。”
  可以说,按病种付费,是我国新医改中有关医疗服务定价机制改革的重要举措。
  “这一控费举措是借鉴美国等国家的付费方式。”据北京市人民医院医保办主任高彤介绍,“比如肺炎,有小儿肺炎、老年肺炎,还有细菌性肺炎、病毒性肺炎,它们都是肺炎,把它们‘打包’在一起,按同一个价格收费,这就叫按病种收费。”
  长期以来,在我国医疗付费机制中占据主导地位的是按项目付费制度。这种“后付制”虽然操作方便,但也被认为是医疗费用过快上涨的原因之一。
  “由于医疗机构的收入与其提供的服务项目数相关,其很有可能以过度医疗服务和诱导需求来增加收入。”某知情人士这样向记者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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