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来源: |
国际金融报 |
发布时间: |
2011年04月29日 09:09 |
作者: |
马继鹏;余雪菲 |
| |
国家发改委昨日曝光了近期在价格检查中存在价格欺诈的9家商贸企业,并要求地方价格主管部门最高可以处以50万元以下罚款,此举旨在“杀一儆百”,强化价格调控措施。
存在问题的9家商贸企业,涉及南京市中央商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市百盛商业发展有限公司、君太太平洋百货有限公司、武汉市国美电器有限公司等知名商贸企业。
曝光资料显示,南京市中央商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在开展购物满一定数额送电子券的促销活动中,其爱迪丹顿服饰专柜销售某款服装标价1480元,经查返券促销前实际原价为790元,返券促销价比原价还高出690元;北京市百盛商业发展有限公司在降价促销裳缇女衬衫活动中,标示原价每件1199元、8.5折销售,经查降价前原价应为1019元;君太太平洋百货有限公司销售百丽品牌女鞋,标示原价每双768元、现价每双537元,经查原价应为每双614元;Clarks品牌男鞋标示原价每双1660元、现价每双996元,经查原价应为每双1245元。此外,部分地方还出现预存金额促销时不如实标示附加条件的情况。
国家发改委指出,上述行为违反了有关规定,构成了价格欺诈行为,特别是优惠折扣价高于原价、返券促销价高于原价等违法行为,严重侵害了消费者的合法权益。目前,已责成相关地方价格主管部门依法严肃处理,责令改正,最高处以50万元的罚款。
|
| |
|
| |
|
| |
|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