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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暴利不如严格土地增值清算
来源 观点地产网 发布时间 2011年04月28日 11:10 作者 韩世同
      观点地产网:国家发改委价格监督检查司司长许昆林26日晚间在接受媒体采访时透露,在北京《商品房销售明码标价规定》实施之后,官方还会陆续出台一系列规范房地产行业价格行为的政策措施,而实施反暴利法规定是最重要的措施之一。

  据透露,发改委正在研究在商品住房领域实施反暴利规定,以使商品房价格能够保持在合理水平。

  实际上,目前并不适宜操之过急地将房地产市场调控进一步升级,而是应该让上一轮新政有充分的时间显效。

  以往常常因数据滞后而不能及时反映新政调控,造成几度将开发商降价促销带来的“假涨真跌”现象误判为调控失效。结果导致上一轮调控效果未能充分显现,就推出新一轮更加严厉的新政,使得楼市再度陷入对峙观望局面,令本来已经显现降价效果的房价又被再度高位冻结。

  在此轮调控当中,政府应当给多一些耐心和时间,让上一轮新政效果得到充分的显现,再根据市场的变化酌情采取适当的政策调整,避免再度陷入越调越高的怪圈和旧辙。

  不过,政府在商品住房领域实施反暴利的初衷和政策目标,并通过采取这样的政策和手段来控制房价和暴利是完全可能的。但是,通过实施《制止牟取暴利的暂行规定》的行政法规来控制房价,行政干预的成分较大,还不如加强对土地增值税清算的监管,同样可以达到治理高房价和打击暴利的目的。

  至于房地产项目是否有暴利其实并不难判定,通过了解楼盘的地价、造价和售价即可估算出来。

  一般而言,土地空置时间越长的项目,地价往往偏低,如果其在楼市高潮卖楼,必然获取高额的暴利;越是地王,地价越贵,成本就越高,获取暴利的可能性就要小很多。不过,高价拿地的开发商遇上房地产市场不景气能不能获利还是个问题。

  韩世同  观点地产新媒体专栏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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