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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监管缘何屡失效
来源 国际金融报 发布时间 2011年04月27日 08:55 作者 许凯
    米高梅公司1939年开始拍摄的《猫和老鼠》,直到今天仍风靡世界。以其为名的动画片,演绎的是家猫汤姆与小鼠杰瑞的精彩故事。无论汤姆如何解数使尽,对杰瑞却都奈何不得。这也正是200多部动画得以长盛不衰的演绎起点。

  倘若我们抽取概念简单化类比,政府监管这只猫在面对食品安全这只小鼠时,还真有些汤姆杰瑞的味道。自从食品安全这个话题进入公众视野,我们就开始坐着小凳子围观政府监管与食品安全的无数次对垒,也往往恨不得杀将进去,把自己也变成这部大戏的配角。恨不得置身剧中的原因,不外乎食品安全屡治不逮,心生急意。

  见证从围观者到参战者心态演变的,恰恰是一个个耳熟能详的名词——吊白块、苏丹红、地沟油、人造蜂蜜、敌敌畏火腿、三聚氰胺、牛肉膏、瘦肉精、染色馒头、染色草莓、毒豆芽等等。可以预料的是,这些极具智慧的名词,还会增添更多的兄弟姐妹。每增添一个新的名词,都是对政府监管的无声责问。这是否意味着,政府监管失效已是现实了呢?

  答案是肯定的。笔者以为,之所以食品安全这只鼠屡抓屡逃,正是因为在我国当前的食品安全监管中有政府失效的存在。多头管理相互推诿,即是政府监管失效的具体体现。尽管这个判断会让很多人、尤其是执法者心生不快,但其却是欲真正逮住食品安全这只老鼠所必须承认的基本前提。只有认识了这一前提,才能更理性客观地分析解决食品安全的症结之所在,也才能更便捷地找到切实有效的解决之道。

  我们先看看为什么这只老鼠这么难逮,换句话说,也就是政府监管这只猫为啥总也不给力?这需要引入经济学理论,假定食品安全是公共产品,政府则是理性的经济人。

  如同市场会失灵并带来市场垄断、外部性问题、信息不对称、道德风险和逆向选择等一样,政府监管失灵也会带来低效以及社会成本增加等问题。政府监管这只猫不给力,原因则有两方面:主观而言,这只猫逮老鼠的动力不足,且容易被老鼠迷惑;客观而言,这只老鼠确实不好逮。

  先说第一方面。食品安全监管的产权不清晰,是从计划经济向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转型以来的常态存在。“九龙治水”,各管一摊不说,各监管主体也缺乏应有的激励机制,监管行为与监管收益严重“弱相关”,不少地方甚至靠罚没款支付执法主体的工资和奖金,反而有些“负相关”的味道。权力异化、寻租,以及放任无为,就成为常态,双汇“瘦肉精”多重检验无法遏制即为明证。食品安全监管的政府单一供给模式,在公众缺乏选择性的同时,政府也缺乏竞争压力与制度创新动力。并且,强制性的单向监管,也加大了市场的接受难度,进而增加了行政执法成本。

  另一方面,政府这只猫在监管的时候,也时常力所不逮。作为公共品的食品安全,是个庞大的领域。首先,市场主体众多,政府的监管能力远远不够。据统计,目前中国大陆有各类食品生产企业50多万家,仅乳品生产企业就有1500家左右,流通领域的食品经营主体更是超过1000万户。其次,老鼠的招数奇多,诸如苏丹红、瘦肉精等添加剂以及农药残留、重金属含量等,专业性都很强,在信息与技术都不对称的境况下,政府有效监管的前提是须得“道高一丈”。然而,现实往往是政府成为事后孔明,一个个新的名词让监管者脸红的同时,也拷问着政府的信用和执政能力。

  那么,既然政府监管存在失效的现象,那是否意味着该将监管的权力移交公众呢?笔者以为,这个思路是对的,但具体的操作路径却有待选择。对公众即消费者而言,食品安全与他们的利益最为密切,他们也最为关心食品安全监管效果。当然,这些公众也包括政府监管系统中的执法者。尽管他们最为关切食品安全,但作为单个个体的他们,却无法有效地依靠个体力量监管食品安全。原因不言自明,他们既无经济能力亦无技术能力,更与食品供给者存在严重的信息不对称。在这样的背景下,最有效的选择路径是引入有公众全面参与监督的第三方监管,形成良性的消费者监管的利益驱动机制。

  这一路径选择,既有经济学的理论支撑,亦有现实的范例可循。据悉,在地球对面的美国,鉴于对政府监管失效问题的充分认知,美国政府在多部门联合监管的同时,还力推第三方监管体系建设,由食品行业协会与消费者共同执行安全监管。并且,美国的法律赋予第三方监管机构的信息披露权力。相应地,我国在这块的发展则显得较为落后。笔者以为,引入第三方监管矫正制度性缺陷,已为当务之急。我们应尽快培育第三方监管机构,并从《食品安全法》等法律层面为其扫清障碍。值得注意的要点是,要从经济利益上切断第三方监管机构与政府的纽带,保证第三方监管的独立性,以及给予公众充分的知情权、选择权、公平交易权、依法诉讼权等。

  当然,引入第三方监管,并不意味着政府完全放权,把食品安全监管全部交给市场。正如前文所述,市场监管亦有其失灵之处,需要政府公权力介入加以制约。笔者的意思是,政府应该做好监管权力的分割,理顺各自的权力边界。政府应该配合全国人大,在食品安全立法、修法、执法、司法等领域深耕细作,适当甚至超前规划;政府应理顺政府自身的监管架构,解决“九龙治水”等多头管理的监管弊病;同时,政府亦应该着力培育第三方监管体系,发挥好行业协会等中介组织、媒体等作用,并建立消费者监管的利益驱动机制。如是,则离解决政府失效,抓住食品安全这一硕鼠愈近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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