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来源: |
国际金融报 |
发布时间: |
2011年04月19日 09:40 |
作者: |
陈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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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汽车租赁行业“代驾”业务3·15期间被指“灰色经营”,神州租车3月17日宣布,即日起全面停止旗下的代驾业务,并发表正式声明,杜绝任何违规经营。
东南大学法学院教授张马林对记者表示,代驾租车实质上是客运经营行为,本质上属于出租汽车业。应该可允许汽车租赁公司申请客运经营许可证,但经营申请审批的手续都比较繁琐。
事实上,部分地方在制定的汽车租赁管理法规中也未将“代驾”纳入其中,比如《北京市汽车租赁管理办法》就指明“本办法所称汽车租赁是指经营者在约定时间内将汽车交付承租者使用,收取租赁费用,不提供驾驶劳务的经营活动”,但是,在强烈需求下,放开代驾业务的限制成为业内的强烈诉求。分析人士建议,可以借鉴国外的做法,对“代驾”业务的监管与普通汽车租赁服务区别对待,倾向于客运行业的监管模式。
“中国法律的发展总是跟不上行业的发展,预见力不足。”对于目前出现的种种租车“黑幕”,张马林指出,虽然北京目前有《汽车租赁经营服务规范》、《北京市汽车租赁管理办法》等,但属于非强制性的地方标准。“应尽快完善租车行业的法律法规,明确租赁企业、承租者的权利和责任,保护各方的权益。”有消息称,目前北京正在推进汽车租赁管理办法的修订工作,汽车租赁行业的管理细则近日有望出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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