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入3月底,距今年2月国内多个城市出台限购令已有一个月。记者发现,限购令实施以来,一些城市的新建住房和二手房均出现成交量下降现象,但房价未见松动。同时,包括济南、西安等多个城市近期出台的“限价令”又让市场多了一些对未来价格走势的猜测。
专家认为,限购令目前已初步显现出积极效果,但需警惕限价令被开发商和炒房者当做一种“政府指导价”。
限购效应:住房市场量跌价滞
从1月28日至2月28日,陆续有北京、上海、成都、青岛、济南等20多个城市出台地方限购令。
虽然限购令在大多数城市只实施了一个月左右的时间,但目前已在多个城市引起了明显的市场变化。来自西安房地产信息网的数据显示,从限购令出台一月后西安交易情况看,楼市成交量总体上出现明显下降趋势,购房者的置业积极性有所下降,楼市单周销量相比政策出台前下降75.03%。
“今年3月和去年同期相比,济南市新建住房成交量已下降了15%至20%,这说明限购令出台后对这个城市房地产市场影响较为明显。”长期关注济南房地产市场的山东中原物业顾问有限公司投资顾问部副总监薄夫利说。
不过,虽然不少城市的住房成交量下滑明显,但房价并未出现明显松动。国家统计局18日公布的2月份70个大中城市住宅销售价格变动情况显示,新建商品住宅价格环比价格下降的只有8个城市,二手房价格环比下降的只有4个城市,部分城市住房价格同比持平。
一些专家和行业人士认为,虽然目前住房市场仅只是呈现出“量跌价滞”的局面,但这是新一轮调控政策的初步效应。全国政协委员、山东经济学院房地产研究所所长郭松海说:“交易量的下滑说明限购令对一些投资型的购房已起到抑制作用。”
防止限价令成房价上涨理由
在一些城市限购令正在发生作用的同时,近期对住房价格进行调控的“第二只靴子”又落了下来。包括济南、西安在内的多个城市出台“限价令”,要求新建商品住房均价涨幅低于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长水平。专家认为,作为与限购令相辅相成的政策,要谨慎看待“限价令”的作用,防止其成为未来房价上涨的理由。
今年1月底,国务院办公厅发布的《关于进一步做好房地产市场调控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各城市人民政府要根据当地经济发展目标、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长速度和居民住房支付能力,合理确定本地区年度新建住房价格控制目标,并于一季度向社会公布。”
专家认为,在实施限购令的同时出台“限价令”,将对控制未来房价上涨幅度、遏制非理性的投资具有积极作用,但也要防止限价令被开发商和炒房者当做一种“政府指导价”。
山东大学经济学院副院长、房地产研究中心主任李铁岗说:“从长期效果来看,限价令将压制开发商无限制涨价和炒房者幻想巨大收益的冲动,同时也让购房者对未来房价走势有大体了解。但同时也要警惕这种限价令演变成开发商涨价的理由,加剧对后期房价调控的难度。”
房价松动尚需时日
尽管部分城市限购令已经实施了一个月左右的时间,一些正在实施限购令的城市也同时出台了“限价令”,一些等待购房者却发现,自己所在城市的房价并未发生明显变化。业内人士认为,目前住房市场正处在一个关键的博弈期,两种政策对房价真正发挥作用还需要一段时间。
薄夫利认为,住房价格的松动必须以成交量变动为前提,只有交易量继续下滑,对房地产企业造成资金回笼的压力。“从今年的限购政策来看,最直接的效果就是抑制投资型购房,将这部分泡沫挤出市场,这种成交量的下滑积累到了一定的幅度,就会影响到房价的变化,否则如果成交量依然很大,将谈不上价格松动。”
郭松海说:“限购令实施只有一个月的时间,现在还不能期待房价很快降下来,但是只要有效控制了市场成交量,同时继续加大对保障性住房和廉租房的市场供应,将对房价的松动起到积极的影响,不过这一影响到底如何,仍需要半年左右的时间才能显现出来。”
(据新华社济南3月28日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