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来源: |
国际金融报 |
发布时间: |
2011年03月11日 09:30 |
作者: |
史燕君;陈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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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兴保障房建设,让买不起房、租不起房的人实现“居者有其屋”,这本是一件善事,但是这个“屋”却令很多无房者无法触及,因为它的门槛太高了。业内专家表示,廉租房、公租房的门槛是否可以再低一些?经济适用房怎么建才能充分发挥应有的作用?
从北京、上海、武汉、广州、杭州、深圳等城市的经济适用房和廉租房的准入条件可以发现,几乎所有城市都要求申请者必须具有当地城镇户口。如北京市要求,具有北京市城镇户籍时间满3年,年满18周岁;单身家庭申请人需年满30周岁。杭州也规定,申请家庭至少有一人具有当地常住城镇居民户口(不包括学生户口)并居住5年以上。上海则要求家庭成员必须具有上海市常住城镇户口7年以上,并且在申请区5年以上。
也就是说,仅一个户籍门槛就把大量进城务工人员、高校毕业生等庞大的群体拒之门外。与此形成鲜明对比的是,联合国对申请保障房的标准为,一个家庭5-8年的总收入还买不起一套普通价位的房子时,住房就应该被纳入保障的范围,根本没有设定户籍标准。
对此,有观点认为,范围限定得太死,条件很苛刻,这些没有本地户籍的人口亦为城市建设付出了汗水,没理由将他们排斥在保障房体系之外,有失公平。
复旦大学房地产研究中心主任尹伯成在接受《国际金融报》记者采访时表示,保障房需要一定的门槛,应该是由在某个城市确实有正式工作合同、确实存在住房困难的居民,包括外来务工人员来进行申请。
“保障房在刚刚建设之时,存在房源不足,短期之内受益面有限的问题。”中国房地产信息集团分析师薛建雄告诉《国际金融报》记者,等以后市场机制完善之后,这些问题应该都能得到解决。
值得注意的是,近期很多地方政府都在试图降低这个“门槛”,但这个降低对象还仅限于经适房,不涉及公租房和廉租房等。“一些地方政府公布的计划主要倾向于经适房。或正因为在保障房建设中,实际建设的公租房、廉租房很少,注入过多的是价格依然不低、价格随行就市的经适房这一准商品房,所以一些地方政府进一步放宽了经适房的申请要求。”上海房地产分析师、财经评论员陈真诚告诉《国际金融报》记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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