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来源: |
国际金融报 |
发布时间: |
2011年03月11日 09:25 |
作者: |
史燕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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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军令状”易立,“问责制”易行。但保障房的建设,不看广告看疗效
“稳定房价,加快保障性住房建设,也包括棚户区改造,我们一直实行的是省级政府负总责,市县政府负责抓落实,而且要负直接责任。”3月9日上午9时,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副部长齐骥在十一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新闻中心举行主题为“保障性住房建设和房地产市场调控”记者会上再次对保障房建设表达诚意和对策。
今年2月21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已开始与各省市、自治区、直辖市以及计划单列市签订《保障性住房目标责任书》,把2011年全国保障房建设的目标大幅提高到1000万套,并向地方政府下达“军令状”,所有目标任务,必须在2011年10月31日前全部开工,否则主要领导将遭到从约谈到行政处分乃至降级、免职的严厉处罚。随后,各地区陆续出台2011年保障房建设规划和具体落实政策。
1000万套保障房以及条目明确的责任状,无疑体现了中央政府的决心,但是从1995年开始的“安居工程”到1998年的经济适用房政策到2007年的保障性住房政策,落实情况均不理想。鉴于此,公众不免对这1000万套保障性住房能否实现存有一丝疑虑。
建设保障房,住户需要等多久?保障房完工后,又有多少分配给了真正需要的住房者?等等。这些问题都还需要相关部门在后面监督和检查。
“军令状”易立,“问责制”易行。但保障房的建设,不看广告看疗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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