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调控问责后房价走向仍存疑
来源 中国经济时报 发布时间 2011年03月10日 10:07 作者 王松才
 

  面对房价的节节攀升,从中央到地方的房地产调控政策频繁出台。那么,政府究竟应该如何控制房价,中国的房价究竟会不会下降?参加两会的代表和委员给出了各自的说法。

  政府该怎么做?

  在今年温总理的《政府工作报告》中提出了房价调控问责制。全国人大代表虞云耀指出,引入问责制是一种进步,但是想要真正奏效,还必须细化条文,比如谁来问责,怎么问责等等。“问哪些责,哪些是你的问题,要细化。有关部门究竟负什么责任,哪些做到了,哪些没有做到,没有做到的要进行追究。我觉得政府这只手抓好了,对抑制房价肯定能起到作用,要害就是要落实到位。”

  全国人大代表、娃哈哈集团董事长宗庆后认为要真正调控房价,应三管齐下:

  第一,控制地价。目前由于中央与地方的财政收入分配不合理,地方政府靠土地财政来开支,因此土地价格越卖越高,高额的地价收入造成了高额的补偿,因此降低房价首先要控制地价。

  第二,减少审批环节,降低房地产的税费。开发商从出让土地一直到房屋竣工出售,审批环节产生了很大的成本。所以要降房价尚需减少审批环节、降低各项税费。

  第三,控制开发商利润率。由于政府土地想卖高价,开发商也趁机提价赢取暴利,因此控房价还得控制开发商的利润率,房价应该根据成本加合理的利润予以核定,不得任意涨价。

  全国人大代表、黄山市委副书记程迎峰认为,应当把控制房价列入政绩考核。“我认为房价调控要制定约束性具体指标。” 程迎峰说,从政策来看,先后出现国十条、国八条、新国十条,显示了国家对房地产的控制越来越严格。但是,目前一线城市房价仍旧高位运行。房价的增长速度不能超过居民收入的增速,建议房价要控制在一个具体的水平线,不同的地区要有不同的要求,把控制房价列入对党政干部的政绩考核。

  “大家所说的房价高,实际上是商品房的价格高。”全国人大代表、建业地产董事长胡葆森说,如果开发商用成本价出售新建的房子,也就是说,在没有一分钱利润的情况下出售房子,很多人还是买不起房,为什么呢?因为地价太高。要想降房价,首先要降低地价。

  “房价为什么能节节上涨,是因为背后有地方政府卖地的冲动,正是地方政府对土地财政的依赖导致近年来房地产价格过快上涨,土地财政必须终结。”全国政协委员张懿宸说。

  房价走向何方

  “限购措施直接导致开发商资金回笼速度放慢,甚至资金链条脱节,一些开发商将因此遭到淘汰,这对于房地产市场的理性回归作用比较直接。”全国人大代表、工商银行河南分行行长刘卫星说。

  全国政协委员、清华大学教授蔡继明认为,现在购房狂热程度已经萎缩,势必带来房价涨势的趋缓。“是价格就会有涨有跌、有起有落,观察世界各国没有哪个国家房价只涨不跌,泡沫总有破灭的时候。”蔡继明说。

  全国人大代表、中国人民银行调查统计司司长盛松成认为,目前从提高借贷成本、推广限购范围、大力推进建设保障房、明确调控目标、约谈问责等看,这些举措比以往调控手段更多,力度也更大,相信如果认真执行,房价大幅上涨的势头将可得到遏制。

  全国政协委员、央行货币委员会委员李稻葵认为,限购令可能在下半年使房价形成一个格局性的变化。所以下半年,最晚到年底,很多城市的房价会出现大规模的变动,至少大规模上涨的态势会改变。

  胡葆森预计,未来两三年间,各地房价上涨过快、供应结构不合理的现象会得到有效抑制。

  全国人大代表、宣城市委书记高登榜认为,地方政府舍弃房地产带来的经济高增长,房价自然可以适当降下来。全国政协委员王超斌和许家印认为,政府的行政性费用占开发成本的33%、土地财政推动地价飞涨等,都必然转嫁到房价上面。因此,限购令出台,房价在成本约束下未必就会下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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