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来源: |
上海证券报 |
发布时间: |
2011年02月23日 08:2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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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限购消息 石家庄:外地家庭须提供1年纳税证明 石家庄市明确规定:对已拥有1套住房的本市户籍居民家庭、提供本市1年(含)以上纳税证明或社会保险缴纳证明的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限购1套住房。对已拥有2套及以上住房的本市户籍家庭、拥有1套及以上住房的非本市户籍证明家庭、无法提供1年(含)以上纳税证明或社会保险缴纳证明的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暂停在本市市内五区、高新区范围内购房。 限购令实施日期为2011年2月19日至2011年12月31日。 厦门:本市户籍家庭限购第三套房 厦门市政府近日出台文件规定,对已拥有2套及以上住房的厦门市户籍居民家庭、拥有1套及以上住房的非厦门市户籍居民家庭、无法提供在本市累计缴纳1年以上个人所得税缴纳证明或社会保险缴纳证明的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暂停向其售房。 实施日期为2011年2月20日至2011年12月31日止。 宁波:三类人禁止再买房 宁波市政府下发通知,明确规定三类人禁止再买房:在本市已拥有2套及以上住房的本市户籍居民家庭,拥有1套及以上住房的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以及不能提供2年内在本市累计缴纳1年以上个人所得税证明或社会保险缴纳证明的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 贵阳:“限购令”对准房价过高中心城区 贵阳市将主要调控目标放在了中心城区人口密集、房价过高的住房上。 对已有1套住房的当地户籍居民家庭、能够提供一年以上(含一年)纳税证明或社会保险缴纳证明的非户籍居民家庭,限购1套住房;对已拥有2套及以上住房的当地户籍居民家庭、拥有1套及以上住房的非当地户籍居民家庭、无法提供一年以上(含一年)纳税证明或社会保险缴纳证明的非当地户籍居民家庭,自《实施意见》实施之日起至2011年12月30日内,暂停向其出售贵阳市一环内的住房。(综合新华社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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