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来源: |
人民日报 |
发布时间: |
2011年02月22日 09:14 |
作者: |
袁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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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尔滨市日前出台楼市“新政”,对已拥有2套及以上住房的哈尔滨市户籍居民家庭和拥有1套及以上住房的非哈尔滨市户籍居民家庭暂停售房;同时,将严厉查处炒买炒卖、囤积房源和哄抬房价等投机行为。
哈尔滨市政府下发的《关于进一步做好我市房地产市场调控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中提出,哈尔滨市将在一定时期内实行住房限购措施,原则上对已拥有1套住房的本市户籍居民家庭、能够提供本市1年以上纳税证明或社会保险缴纳证明的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限购1套住房(含新建商品住房和二手住房);对已拥有2套及以上住房的本市户籍居民家庭、拥有1套及以上住房的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无法提供1年以上本市纳税证明或社会保险缴纳证明的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暂停在本市市区内(不含呼兰区、阿城区)向其售房。
哈尔滨市将采取一系列综合措施进行调控。其中包括研究制定并公布2011年新建住房价格调控目标,销售的新房价格将不能超过公布的价格标准;增加土地有效供应,2011年商品住房用地供应计划总量原则上不低于前两年年均实际供应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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