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来源: |
国际金融报 |
发布时间: |
2011年02月14日 09:10 |
作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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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中央一号文件《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快水利改革发展的决定》提出一个总的目标,即力争通过5年到10年努力,从根本上扭转水利建设明显滞后的局面。
文件提出到2020年基本建成四大体系:
第一,到2020年基本建成防洪抗旱减灾体系。“十二五”期间继续实施大江大河治理的同时,基本完成重点中小河流重要河段治理,让全国小型病险水库全部摘除“病帽”,全面完成山洪灾害易发区预警预报系统建设;
第二,基本建成水资源合理配置和高效利用体系,全国年用水总量力争控制在6700亿立方米以内,城乡供水保证率显著提高,城乡居民饮水安全得到全面保障,万元国内生产总值和万元工业增加值用水量明显降低,农田灌溉水有效利用系数提高到0.55以上,“十二五”期间新增农田有效灌溉面积4000万亩;
第三,基本建成水资源保护和河湖健康保障体系,主要江河湖泊水功能区水质明显改善,主要水质指标达标率提高到60%。城镇供水水源地水质全面达标,重点区域水土流失得到有效治理,地下水超采基本遏制;
第四,基本建成有利于水利科学发展的制度体系,最严格的水资源管理制度基本建立,水利投入稳定增长机制进一步完善,有利于水资源节约和合理配置的水价形成机制基本建立,水利工程良性运行机制基本形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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