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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风险房企实行“名单制”管理
来源 中国证券报 发布时间 2011年01月27日 09:07 作者 高改芳
    上海银监局表示
  高风险房企实行“名单制”管理
  上海银监局局长阎庆民25日表示,要关注房地产贷款风险,并允许平台贷款在保障性住房领域适度新增,对高风险房地产企业要实行“名单制”管理。
  阎庆民指出,上海银监局2011年要严防信用风险,尤其是系统性和区域性的代偿性风险。对高风险房地产企业要实行“名单制”管理,并加强同业信息共享,控制增量,调节存量,推进房地产信贷结构调整。上海银监局将积极督促上海银行业推进融资平台贷款常态化、科学化管理。允许平台贷款在有偿还能力的保障性住房建设领域适度新增。
  阎庆民表示,要高度关注流动性风险和市场风险,坚决禁止高息揽存、互相交易存款和违规吸存、违规串类等行为。此外,要继续密切关注信用卡、理财、票据融资、关联交易、保险代理等领域的突出风险,加强监测和调研,发现问题及时反映。(高改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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