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景网>新闻频道>产经要闻
商品房用地不低于前两年
来源 第一财经日报 发布时间 2011年01月27日 08:39 作者 叶开
      随着土地价格的逐年走高,在涉及房地产调控的诸多部委中,国土资源部的角色日益重要。国务院昨日出台新“国八条”调控楼市,土地供应和监管再度“上榜”。
  土地供应方面,国务院常务会议重申了相关政策,如保障房、棚改房和中小套型普通商品房用地不低于住房建设用地供应总量的70%等。
  在中央全力推动保障房建设的背景下,去年全国各地制定了高达18万公顷的房地产供应计划。
  完成情况如何?国土部的最新数据显示,去年前11个月全国(不含西藏、新疆和新疆建设兵团)房地产用地供应12.82万公顷,同比增加47.8%,其中住宅用地供应9.56万公顷,同比增加50.6%,同期,全国保障性住房用地供应1.34万公顷,同比增加43.5%,占住宅用地比例为14.01%。
  去年我国制定的保障房计划为580万套,据国土部一位知情人士介绍,1.34万公顷的保障房用地供应能够满足建设需要。
  不过,中央政府今年再度加大了保障房建设力度,建设目标提高到了1000万套,土地供应必然也需大幅增加。
  因此,此次国务院常务会议也特别要求,在新增建设用地年度计划中,要单列保障性住房用地,做到应保尽保。
  逐年增加的保障房用地需求,是否会挤占商品房用地的供应,这个问题时常引发讨论,但由于缺少相关数据,业界尚难对此作出真实的判断。
  不过,国务院常务会议已作出预警,要求地方今年的商品住房用地供应计划总量原则上不得低于前2年年均实际供应量。
  为了控制地价涨幅,此次国务院常务会议要求大力推广以“限房价、竞地价”方式供应中低价位普通商品住房用地。一旦房价“封顶”,开发商拿地时自然会思量市场风险,多半不会再疯狂加价。
  对于闲置用地,会议对相关政策进行了重申。如对已供房地产用地,超过两年没有取得施工许可证进行开工建设的,及时收回土地使用权,并处以闲置一年以上罚款。依法查处非法转让土地使用权行为。
  国土部近期曾下发通知表示,对因政府原因闲置土地,要求省级国土资源主管部门于今年1月中旬前,将尚未完成整改处置的市县和具体地块信息、闲置原因向社会公示。
 
 
文档附件:
 

 我要发表评论 [点击查看网友评论]
会员代号: 用户密码: 匿名发表:
 
评论注意事项
 相关新闻
·楼市“限购令”全国扩散 (01-27 09:51)
·高风险房企实行“名单制”管理 (01-27 09:07)
·房地产借“信托”东风利可观 (01-27 08:39)
·叶檀:第三轮调控正当其时 (01-27 08:30)
·拿地资金须明晰 房企将加速分化 (01-27 08:22)
·地产股短期或明显受压 (01-27 08:20)
·调控再施“组合拳” 限购限贷成常态 (01-27 08:19)
·第三轮调控强势出击 房地产“犟牛”能否俯首 (01-27 08:19)
·2010年房地产贷款增速大幅回落 (01-27 07:53)
·新国八条剑指楼市 二套房首付提至六成 (01-27 07:42)

频道要闻
全景网特色内容
 48小时博客热贴
 论坛精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