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来源: |
国际金融报 |
发布时间: |
2011年01月26日 08:53 |
作者: |
黄晶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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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水利部等三部门昨日公布了《水利建设基金筹集和使用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以满足充实完善水利建设基金的要求,加快水利建设,提高防洪减灾和水资源配置能力,缓解水资源供需矛盾。
据介绍,水利建设基金由中央水利建设基金和地方水利建设基金组成。中央水利建设基金主要用于关系经济社会发展全局的重点水利工程建设。地方水利建设基金主要用于地方水利工程建设。跨流域、跨省(自治区、直辖市)的重大水利建设工程和跨国河流、国界河流我方重点防护工程的治理投资由中央和地方共同负担。
《国际金融报》记者从水利部了解到,今后5年我国水利发展的主要目标中对防洪减灾综合体系的进一步完善给出了明确的方向,即大江大河防洪体系基本建成,重点中小河流重要河段治理基本完成,现有病险水库和大中型病险水闸隐患基本消除,山洪灾害防治区监测预警系统和群测群防体系基本建立。全国洪涝灾害年均直接经济损失占同期GDP的比重降低到0.7%以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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