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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居住用地禁建酒店式公寓
来源 新闻晨报 发布时间 2011年01月07日 10:51 作者
 

  据新华社报道 南京市日前发出《关于调整酒店式公寓规划管理相关规定的通知》,规定自今年1月起,规划居住用地的出让条件中不再安排酒店式公寓,只有商业办公用地可适当配建酒店式公寓,且原则上在旧区不得超过20%,在新区不得超过35%。

  据介绍,此次调整是为了进一步完善酒店式公寓的规划管理。酒店式公寓是最近几年新出现的一种物业类型,由于商业项目对容积率、楼间距、采光、通风等要求较低,很多开发商便打“擦边球”,利用商业项目用地盖住宅销售,让买房人难以区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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