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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托资金“釜底加薪”保障房建设
来源 国际金融报 发布时间 2010年12月27日 09:21 作者 任芳
    随着住建部将2011年保障性住房建设计划上调至1000万套,保障房建设资金来源成为各方关注焦点,组建公租房基金等融资新模式纷纷破茧。其中,中信信托等信托公司设立的若干保障房建设信托计划,标志着信托资金介入保障房建设已进入实践阶段。

  今年7月以来,中信信托先后设立了3项投资于保障性住房项目的信托计划,用于江苏淮安经济技术开发区和武进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等地的公租房和限价房建设。这些开发区近年在快速发展的同时,也面临较重的保障房建设任务,既要为被拆迁失地的农民提供安居房,又要面向开发区中低收入产业工人提供公租房和平价房以增大招商优惠。

  信托资金年化收益率一般在9%左右,高于银行贷款基准利率。那么,开发商为何愿意接受融资成本较高的信托资金,进行利润相对较低的保障房开发呢?

  “政府需要的是速度。”淮安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副主任张明说。对于开发区来说,保障房建设资金到位的速度,影响到居民入住的时间和拆迁的成本,关系到当地社会和谐稳定。信托资金虽然成本稍高,但申请方便、到位快捷、风险控制手段灵活多样,利用信托资金具有更高的综合收益。

  保障房建设一般采取开发商先建设政府后回购的模式。由于政府回购期较长,给开发商资金周转带来压力。中信信托采取应收账款流动化方式为保障房建设融资,相当于提前向开发商支付应收账款,并以应收账款作为还款来源。负责武进高新区保障房建设的森联投资公司代表说,保障房开发建设是一项低收益、低风险的投资。信托公司将政府未来回购保障房的应收账款进行流动化设计,可以提高资金周转速度和开发效率。而且,公司以自有资金为主,以信托资金为补充,整体资金成本并不高。

  中信信托有关负责人介绍,从实践看,信托资金以其快速灵活的特点,集合社会分散资金的方式,介入保障房建设,实现地方政府、居民、开发商和金融机构的多方共赢,为保障房建设提供了一种有复制价值的新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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